合伙事务的管理无章可循。在合伙之初,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往往造成个别合伙人滥用权利,擅用合伙资源,时间长久之后,必然是会影响到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度和凝聚力。合伙财务的制度无法可依。个人合伙的记账凭证是有很大的随意性,再加上合伙人的监督不及时,一旦发生了纠纷,而事过境迁,即使签订协议,也是太过于简单,并未对出资的数额、盈余的分配、债务的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的终止等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刚开始的合作只是出于双方的熟悉和信任,双方却要对簿公堂,没有来进行结算,一方诉求得不到支持。
1、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合伙不管多么信任,关系多么好都需要签订书面协议,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因为人都是会变的,我们常见的一些因为利益上演的背叛和离别都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所以防患于违反,签订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
2、明晰权利义务
合同一定要明确清楚内容和相关的条款,确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就能够根据协议约定条款来区分责任。
3、做好清算
清算是企业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未经清算,企业法人不得终止。但个人合伙终止相对比较简单,当合伙人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或合伙人决定终止合伙即可。
新加入的合伙人与其他的合伙人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述方面的规定,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合伙,对外(即对合伙的债权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无限”即承担责任不以出资额为限;“连带”则意味着每个合伙人均须对全部合伙债务负责。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合伙,对内(即合伙人之间)则是按份之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按份)追偿。
个人合伙,基于人的诚信而建立。具有优势的互补、资源的共享、群策的群力、降低风险等方面的优势。它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因为诚信是抽象的,会因环境、利益等各种类型的因素而发生变化。 清算是企业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企业法人不得终止。但个人合伙的终止相对是比较简单,当合伙人的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或合伙人决定终止合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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