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交通事故里,机动车撞到人导致人身损害后,通常受害者需要做鉴定来确定伤害程度,以便后续索赔。但很多人会困惑,这鉴定费用到底该谁掏呢?毕竟做鉴定得花钱,少则几百,多则几千。要是这笔费用没人承担,对受害者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所以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下面就来仔细说说机动车人身损害鉴定费用该由谁承担。
一、鉴定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
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谁主张进行人身损害鉴定,谁就先垫付鉴定费用。比如在机动车事故中,受害者为了确定自身伤残等级、误工时间、护理期限等,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那么就需要先自己掏钱支付鉴定费用。这是因为鉴定是为了支持受害者的索赔诉求,所以由其先行垫付也符合常理。
二、最终承担者的确定
最终鉴定费用的承担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如果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那么鉴定费用就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例如,老张开车撞了老李,交警认定老张全责,老李申请的人身损害鉴定费用最终就会由老张来承担。要是双方都有责任,就按照责任比例分担鉴定费用。假设经过认定双方责任比例是6:4,那么鉴定费用也按照这个比例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三、保险理赔与鉴定费用
很多机动车都购买了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鉴定费用也有可能通过保险理赔。一般在交强险和三者险的范围内,如果属于保险赔偿范围,鉴定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赔付。比如老王的车买了全险,他在事故中撞了人,受害者的鉴定费用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承担这笔费用。不过,具体的理赔情况还得看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
四、申请鉴定及费用支付流程
受害者申请鉴定时,要先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可以向交警部门咨询推荐,或者通过法院指定。选定机构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然后缴纳鉴定费用。拿到鉴定报告后,在索赔时将鉴定费用的票据等一并作为证据提交。如果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就鉴定费用的承担达成一致即可;如果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责任划分等情况判决鉴定费用的承担方。
在确定了机动车人身损害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后,后续还可能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保险公司对鉴定费用的理赔流程是否繁琐,会不会出现拒绝理赔的情况。要是后续发现鉴定结果不准确,需要重新鉴定,这新产生的费用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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