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拥有的养老保险算不算遗产?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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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拥有的养老保险算遗产,因为这些都是属于当事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所获得的,属于个人的财产范围。在进行继承的时候,首先是有遗嘱的,直接按照遗嘱的继承顺序来进行,如果没有的话是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

个人拥有的养老保险算不算遗产?

一、个人拥有的养老保险算不算遗产?

死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和抚恤金是属于遗产的,由其亲属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未立遗嘱,则要按照继承顺位来进行分配,即同顺位平均分配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又称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被继承人死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

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无权请求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另外,代位继承人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可以作为对法定继承人两个顺序的补充。

二、不宜分割的遗产怎么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所谓“折价”,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宜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我们国家在对于遗产进行继承时,需要明确遗产的范围。比如说大家比较疑惑的就是关于个人所拥有的养老保险账户当中的金额是不是属于遗产,不管这养老保险还是公积金账户,都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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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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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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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养子女继承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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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也就是说,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法律法规条文: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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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放弃继承的主体资格;
(2)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如果对放弃继承权反悔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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