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遗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决定将遗产赠予他人的话主要就是立一份遗赠,除了遗赠之外不需要其他任何手续,因为遗赠是无偿性的,受遗赠人从知道遗赠以后,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也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但受赠人需要在知道遗赠以后的60天之内,作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

{ArticleTitle}

一、通常遗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遗产赠与需要立遗嘱人立遗赠,因为没有遗赠的,就又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关于遗赠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只有把遗产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的才属于遗赠,如果没有遗赠,其他人是没有遗产的继承权的。做出遗产赠予决定之后也不是不能撤销,遗赠也是可以随时撤销或更改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通常遗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一键咨询
  • 161****1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8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赠与房产撤回后能否正常买卖,房屋赠与的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赠与房产撤回后能否正常买卖,房屋赠与的手续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我父亲有一套房子,想要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房产遗嘱与遗赠区别,哪个好,谢谢
[律师回复] 首先你要了解遗赠与遗赠的区别。 遗赠是指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根据你的情况,只能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 追问: 不好意思,我确实不大清楚,可以详细说一下吗?谢谢 回答: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 民事法律行为 。两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 受让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自然人 ,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 财产权 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 遗嘱 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 继承遗产 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 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 意思表示 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 遗嘱继承人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 遗产分配 ,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赠与房产纠纷——赠与房产过户手续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须经过以下程序: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办理公证。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产赠与房屋过户手续和费用是多少?
遗产赠与房屋过户手续,首先需要进行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完毕之后到房产局过户。然后需要缴纳营业税、附加税、契税和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费用需要根据遗产的多少和房屋所值的价格来进行确定。在一定条件下,有一些税务是可以根据政策进行减免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子赠与要多少手续费
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赠与他人,受赠方须按4%的税率缴纳契税,赠与方和受赠方须各缴纳0.05%的印花税,单位赠与房屋须缴5.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赠与不须缴纳。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朋友的一个叔叔去世了,遗赠给了他一笔财产,我想问一下从法律层次上遗赠与遗嘱赠与的区别在哪里?
[律师回复]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都属于公民);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限于公民)。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访放弃接受遗赠。费用是不要的。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相关知识   遗赠与赠与的区别在于:   
(1)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经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是单独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即可。   
(2)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其成立时生效;遗赠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3)赠与合同是不要式行为;遗赠以遗嘱为之,遗嘱为要式行为。   
(4)赠与(一般是)是赠与人处分生前财产的行为;遗赠为遗嘱人对死后财产归属作出决定。 注意:死因赠与是以赠与人死亡为条件的赠与合同,也是双方法律行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子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赠与需要的手续有房屋赠与的双方先进行赠与协议的订立,然后双方当事人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再去公证机关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最后进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转移以及房屋交付即完成赠与,在纳税时,赠与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谁负责缴纳相应的契税。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法院遗嘱公证,赠与,赠与的问题
[律师回复] (
ds
bygoogle=widow.
ds
bygoogle||[]).push({});【发布单位】司法部公证司【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失效日期】【文件来源】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粤司公(1988)296号《关于继承权转移和继承份额赠与等问题的请示》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如何办理继承人为转让其应继承的份额而申办的公证证明事项,同意你处意见,即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移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是无法律依据的。我国《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继承份额的规定,只是指继承人之间可以对继承份额的划分进行协商。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
二、关于如何办理旧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公证证明事项,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同意你们的第一种意见,即丈夫与妻子享有同等份额,但需要根据夫妻(妾)结婚时间和共有财产取得的时间,做具体分析和处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通常遗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