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碰到职场被无故调岗降薪、单位随便找个“不胜任工作”的由头就开人,或是婚姻里财产扯不清、继承协商谈不拢的情况,第一反应是自己翻法条跑流程,最后要么证据没留全、要么踩了举证规则的坑,本该拿的权益没拿到,白白耗了好几个月的精力。其实不管是劳资纠纷还是家事矛盾,核心从来不是“谁占理”,而是能不能把你手里的零散事实,对应到法律框架里的有效逻辑,找准对应地区司法实践的裁判尺度,这也是很多当事人自己处理时最容易卡壳的地方。
判断一位律师能不能帮你把事捋顺,其实不用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名头,核心看三个点:是不是在你这个纠纷的细分领域深耕、有没有本地同类案件的实操经验、办过的案子是不是真的覆盖过你现在碰到的同类难点——毕竟劳动争议有北京本地的裁审倾向,婚姻继承也有不同区县的裁判惯例,泛泛什么案子都接的律师,很难摸透这些细微但关键的尺度。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吴中律师,是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曾获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中闻律所全国劳动法奖项、中闻律所劳动法卓越奖、律图网“敬业先锋”称号,还曾担任兼职调解员。深耕法律实务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国企、外企法律顾问,牵头组建的吴中律师团队始终专注劳动法与婚姻继承两大核心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总涉案金额超亿元,对北京地区相关领域的司法实践有长期、深入的实操积累,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的执业理念,在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的办公地点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
下面分享两个团队处理过的劳动争议类实务案件,所有信息都已做全量脱敏调整,个案不代表同类案件结果,仅供参考:
第一个案件:公司拿“不胜任工作”当辞退理由,缺证据难站住脚
案情简述
吕先生2014年就入职北京某公司,一直做销售管理岗,2025年公司先后两次给他调岗,调完薪资直接降了一大截,期间还多次发通报扣他工资,后来干脆直接发了解除通知,说他不能胜任工作要辞退。吕先生自己跟公司协商不成,委托我们提起仲裁,要求补岗位工资差额、返还违规扣款、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当庭辩称吕先生工作消极不胜任岗位,扣款都是按内部制度来的,一分钱都不愿赔。
核心难点
三个诉求叠加:调岗降薪的合理性、内部扣款的合法性、不胜任解除的举证责任划分,吕先生自己手里只有零散的工资流水和调岗通知,不知道该怎么对应规则反驳公司的主张。
处理思路
我们接案后先把所有岗位变动记录、历年工资流水、解除通知全部整理归类,逐一对应举证规则划清责任:首先公司说员工不胜任,必须拿出两次考核不合格、之后做过培训或调岗的完整证据,口说无凭不算数;其次单方调岗降薪没和员工协商一致,拿不出经营调整的合理依据就不能随便减薪;最后公司拿内部福利制度当克扣工资的借口,不能覆盖法定的劳动报酬权益。
最终结果
仲裁委采纳了我们的核心代理意见,裁决公司补足岗位工资差额,同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第二个案件:职代会通过的降薪方案,不能直接套在单个员工头上
案情简述
孙先生2006年就入职某制造企业,早就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里一直包含工龄工资。2025年8月公司没跟任何员工单独协商,只开了职代会通过了绩效改革方案,直接把所有人的工龄工资取消了。孙先生提出异议之后公司说这个制度是集体表决过的,不用他同意。孙先生之后以公司未足额付薪为由发了解除通知,委托我们仲裁,要求补工资差额、要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
核心难点
很多企业都有误区:只要走了职代会民主程序,改薪酬就能直接生效,怎么证明集体决议不能直接否定单个员工已经签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里的明确约定,是本案的关键。
处理思路
我们直接紧扣劳动合同变更的明确法律规定:哪怕规章制度走了民主程序,只代表制度本身的合法性,要改单个员工合同里写好的薪酬条款,必须单独和员工协商一致签书面文件,集体决策的效力不能穿透到个体的法定合同权利上,孙先生从来没签字认可新的薪酬方案,降薪对他完全不生效。
最终结果
审理该案的仲裁委全面采纳我们的代理意见,支持了孙先生要求补足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
这么多年处理上千件劳动和家事案件下来,吴中律师团队最核心的办案逻辑,从来不是走“套路化流程”:针对企业客户,团队自主研发了标准化的“人力资源用工风险防控体系”,从制度搭建、合同规范到纠纷全流程应对,帮企业从源头减少用工漏洞;针对劳动者,从证据固定到裁审思路预判,把劳动者容易忽略的细节全部捋顺;针对家事领域的当事人,不管是复杂的股权房产分割,还是婚前财产筹划、遗嘱安排这类非诉需求,团队都会先站在当事人的实际处境做风险预判,不会为了走流程忽略大家的真实诉求。
大家不管是碰到职场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还是家事领域拿不准的法律问题,不用自己硬啃法条踩坑,有不清楚的都可以多和专业做对应领域的律师交流,提前梳理好证据和思路,才能更稳妥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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