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专利归属原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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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专利申请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即“专利申请权”属于研究开发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专利权。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3)优先受让权。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技术开发合同专利归属原则是什么?

一、技术开发合同专利归属原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

1、委托开发合同中的权益归属

(1)专利申请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即“专利申请权”属于研究开发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专利权。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优先受让权。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权益归属

(1)专利申请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2)优先受让权。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3)免费实施专利权。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可以单独申请或其他各方可以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二、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受托人欲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或一方为合同的履行进行必要的工作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双方可以约定技术协作和指导的具体内容、协作和指导中各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本合同已经终止或解除,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就该技术项目在需要进行技术协作或技术指导时,应按所提出的要求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原合同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条款的有关内容不再生效。

3、合同双方应明确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研究开发经费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研究开发经费的总金额,以及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来源。

4、明确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特别要注意,财产权属委托方时等同于开发费代购货物。应从技术性金额中扣除。

5、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进度报告的方式和时间。

6、委托人在领受了受托人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技术的功能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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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样本 一、合同名称 ___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国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三十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六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 85001)、收货人(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 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 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中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 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国与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 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国则由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 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 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受方: 供方: 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 ______国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专用技术转让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样本 一、合同名称 ___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国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三十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六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 85001)、收货人(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 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 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中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 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国与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 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国则由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 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 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受方: 供方: 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 ______国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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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
在鉴定医疗事故的时候,所鉴定出的医疗事故报告,直接关乎患者和医院所承担的责任和赔偿的义务。所以在鉴定医疗报告的时候,需要遵循公平,公证,公开的一个原则,及时为患者鉴定医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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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
[律师回复] 对于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是指尚未公开和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某种产品或者某项工艺以及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各国公司法均认可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我国公司法也已抽象概括的形式加以确认非专利技术满足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作为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符合两大条件:可评估性即用于出资的财产不仅有财产价值,且这种价值可以用货币来确定和评估;可转让性出资的数额为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在依法办理完产权登记的手续后,公司享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除提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材料,主要为:
(1)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或最高权力机构)一致同意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决议(该决议主要用于确认拟出资金额和以非专利出资的这一方式),公司章程中需明确非专利技术出资方式、出资额等情况;
(2)验资报告,一般需要明确表述其出资方式和内容,说明资产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和评估报告号及确认评估结果、并明确评估价的多少作为出资金额,及非专利技术转移到位的情况
(3)非专利技术全体所有人一致同意出资的文件及非专利技术出资转让协议(公司尚未成立的,由非专利技术所有人与全体股东签定协议;公司已成立的,由非专利技术所有人与公司签定协议),出资协议中,一般需要反映以下内容
①该非专利技术确为拟出资人(或公司)所拥有的,并且是唯一拥有的专有技术
②该技术已经过专业机构评估(中外合资也可协商作价或聘请第三者评定)确认后的金额,并全部投入公司
③该专有技术成为目标公司的资产后,该专有技术的法律上所有权利均归属被投资公司所有
(4)公证机关公证文件,主要公证非专利技术所有人的权属及技术出资转让协议等情况,通过法定的第三方公证来确认非专利的权属与出资到位的问题,对减少非专利出资的纠纷与矛盾有很大的帮助
专利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有技术与专利的区别在于,专有技术与专利虽然都含有技术知识的成分,都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但是在法律上两者是有重大区别的。专有技术与专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利是公开的,而专有技术则是秘密的。按照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权时,必须把发明的内容在专利申请书中予以披露,并由专利主管部门在官方的《专利公告》上发表,公诸于众。但专有技术则尽量保密不予公开,一旦丧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2、专利权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其有效期一般为15年或20年。但专有技术则无所谓保护期限的问题,只要严守秘密,没有泄露出去,未为公众所知,就受到保护,不过,一旦被公开,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专有技术许可证中,一般都订有保密条款,要求被许可人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把专有技术的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3、专利权是一种工业产权,受有关国家专利法的保护,而专有技术则是没有取得专利权的技术知识,它不是依据专利法的规定求得保护,而主要是根据民法、刑法、不公平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法律上的保护。
申请专利的专业技术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有哪些 1.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比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等,但是不包括仅仅是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比如武器本身、用于医疗的各种毒药、麻醉品、兴奋剂、用于娱乐的棋牌等)。 2.违反中国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比如带有暴力凶杀或者淫秽的或照片的外观设计,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克隆的人或克隆人的方法等)。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比如可以致人伤害或者损害财务的、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 4.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规律、现象等的揭示)。 5.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比如管理方法和制度、时间调度表、推理方法、操作说明、计算机语言和计算规则、计算口诀、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统计方法)。 6.动物和植物品种。 7.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的考虑)。 8.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不宜为单位或个人垄断)。 9.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标识主要是表明产品、服务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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