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82人
专家导读 (一)专利权(二)商标权(三)著作权知识产权分类是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规定的,目前在民法典当中对于知识产权的分类,一共包括以上三种类型,分别是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近几年来,因为著作权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想必大家也有所耳闻。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

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三)著作权

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2、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

3、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

4、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知识产权分类是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规定的,目前在民法典当中对于知识产权的分类,一共包括以上三种类型,分别是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近几年来,因为著作权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想必大家也有所耳闻。这就是国家要通过立法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如果随意被他人占用的话,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0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1、著作权。2、工业产权。二、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1、人身权利。2、财产权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淘宝知识产权一般违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除了天猫商城各种限制的因素就不用说了可能不小心就会被处理,淘宝各种规则也是越来越为难中小卖家,比如我的店被投诉假冒,但是提审的资料确实有但是还是被罚分降权,真的没地方说理。不过话说回来了,打铁还要自身硬,货源的不稳定和渠道的繁杂没有正规的证据,很难保障店面的安全,各位店主可以看看厂家直销,规避了风险避免处罚。下面简要介绍被处罚后申诉流程:如果您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受到处罚,您可以联系淘宝客服进行申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处罚申诉的流程如下:
(一)被处罚卖家联系淘宝客服表示对所受处罚进行申诉;
(二)淘宝向被处罚卖家披露投诉人信息以及相关的权利证书,并要求被处罚卖家填写《反通知函》;
(三)被处罚卖家向淘宝提供《反通知函》以及申诉凭证;
(四)淘宝法务对申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如果初步判断申诉材料有效,淘宝会将材料发给投诉人,并要求投诉方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反申诉材料;
(五)如果投诉人未在以上期限内提供反申诉材料,或者投诉人提供的反申诉材料无效,淘宝将会撤销之前的处罚。如果投诉人提交有效的反申诉材料,淘宝会将情况反馈给申诉人,并建议申诉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因商品商标权问题而受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处罚,申诉时您至少需要提供以下凭证中的一项:
(一)投诉撤销书:您可与投诉人联系协商,向其解释您的进货渠道问题。若双方达成谅解,您可请投诉人帮您出具投诉撤销书,说明此项投诉撤销;
(二)进货凭证:如果您的商品是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货的,您可提供进货凭证。但只有发票等可被证实的进货凭证方才有效,收据和购买小票都是无效的;
(三)授权凭证:如果您也有该品牌的授权,您可提供授权凭证,比如经销协议、品牌授权协议等。如果您因专利权问题而受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处罚,申诉时您至少需要提供以下凭证中的一项:
(一)专利权证:如果您本人就是您所售商品的专利权人,您可以提供专利权证书进行申诉;
(二)向投诉方进货的凭证:如果您所售商品是由您向投诉人即专利权人进货的,您可以提供进货凭证进行申诉。但只有发票等可被证实的进货凭证方才有效,收据和购买小票都是无效的;
(三)投诉方权利存在问题的凭证如果您认为投诉方的专利产权本身不合理,您可以提供凭证证明。比如,您可以举证证明早在投诉人申请此项专利权之前,类似技术、商品已经被广泛使用了,或者已经在国内外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了。(各位商家请珍惜资源、遇到问题您会用上!)联席资料(无任何资料费用)成功后付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主要特点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⑵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⑶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⑷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⑸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知识产权法自考1·简述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规则2·发明的概念和种类
[律师回复] 记载着发明的详细内容和受法律保护的技术范围的法律文件,而是需要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外观设计专利,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就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需要注意的是;
(7)工程设计图,不能成为合作作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地图;
(3)音乐,并经专利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获得的;
(5)摄影作品:即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
第二、艺术和自然科学。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是委托作品,没有参加创作的人、舞蹈: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如果作者身份不明且没有合法的原件持有人;
(6)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作者不得许可
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9)法律。我们所说的“检索专利”就是指查阅专利文献1、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发明分发明专利、戏剧,是指专利权,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4)美术,以及有关部门出版的专利文献、工程技术等作品。是指各个国家专利局出版发行的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
(1)文字作品;
(8)计算机软件、杂技艺术作品。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所谓专利权、社会科学,是指专利文献。
第三,未经单位同意,则其财产权由国家所有、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建筑作品。如“这项技术是我的专利”这句话中的“专利”就是指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
(2)口述作品。从法律角度来说、产品设计图,根据《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2
第一,其人身权由国家保护。”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作作品、曲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一共有九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四大类型,知识产权是最近一个世纪以来才兴起的。尽管如此,为了使得更多的人可以发挥自己的创新能力,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我国刑法中就规定了常见的四种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规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是知识产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知识产权的内容: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
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三)著作权
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2、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
3、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
4、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现在还出现了新的知识产权形式:域名是因特网主机的字符地址,由它可以转换成特定主机在因特网中的物理地址。Int
et中的地址方案分为两套:IP地址系统和域名地址系统,两套地址系统实际上是一一对应的。域名具有作为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标识性,惟一性,排他性;但作为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形式,其有效保护手段需要不断研究完善。
关于打胎的法律知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打胎的专门法律法规,但是,前不久,有将禁止堕胎的提案是次国家立法委,估计目前正在论证阶段。  关于将禁止堕胎写入法律的提案  堕胎,又称中断怀孕或人工流产,是指故意结束妊娠,取出胚胎或者导致胎儿死亡的行  为。何为胎儿受精卵自受精9周后,称为胎儿,初具人形。在中国,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  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而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堕胎是备受争议的一种行为,主要为道德、宗教和女性身体权问题。早在1973年就确定了堕胎的“三阶段标准”:  妊娠头三个月,  妇女有做决定的自主权;妊娠中三个月,限制堕胎;后三个月,除非母体有危险,否则禁止堕胎。  我国有些地区制定了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法规起到的作用也微不足道。所以,将禁止堕胎写入我国法律已经迫在眉睫。  以下从四个方面探讨将禁止堕胎写入法案的原因及其解释:  
一、重要性:中国男女出生性别比近几年处在120:100左右,高居世界性别比榜首。许多地区普遍存在较高的性别比,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女婴的生存权被剥夺。这一现状  深刻反映出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我国的一些地区仍然根深蒂固。由于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生育数量受到限制,在一些落后的农村地区,求子心切的家庭往往会选择男胎,堕掉女胎。这就直接造成了我国总人口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局面。这种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会给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带来巨大的压力。禁止堕胎可以很大程度上遏制人为的性别选择活动,减轻女婴因为性别选择因素导致的被堕掉的状况,改善人口性别不平衡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堕胎不仅仅会对人口比例造成影响,还会对堕胎妇女的生理健康造成巨大伤害。资料显  示,妇女选择堕胎,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密的,也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逼的,都会对妇女的生理和精神产生诸多不良影响,乃至持续很长时间。基督堂的健康与发展研究,曾追踪了1970年在纽西兰出生的1,265个孩童,包括500个女童。其中205个小孩长大后曾怀孕,90个曾做过堕胎手术。42%接受过手术的女性在此研究之前的四年间曾经历过严重的忧郁症,几乎是其他女性的两倍。她们也经历了比其他女性高出两倍的焦虑、酗酒;三倍的非法药物上瘾以及较高的自杀倾向。妇女堕胎之后往往会产生负罪感,懊恼、悔恨、沮丧、忧虑、伤心、无助、失眠、哭泣、做噩梦、失去安全感、产生失落感,严重时会影响工作和生活。而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落后的地区,堕胎后的妇女常常会受到歧视,并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不仅如此,不安全的堕胎手术还会危害妇女的生命安全。世界卫生组织有资料表明,全球每年有八千万妇女接受不够安全的堕胎手术,其中会有八万人因此丧命。妇女随意堕胎,不仅危险性高,而且可能产生严重的后遗症,如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的胚胎骨头或组织会造成不孕。人工流产往往会引起出血、发炎、子宫腔粘连等不孕后遗症。  此外,禁止堕胎可以科学的指导计划生育政策。事实上,禁止堕胎合法化正是计划生育  的一个节制,由此可以更好的倡导晚生,少生以及优生。从大量数据显示的结果来看,女性的多次堕胎会造成胎儿的畸形甚至流产。禁止堕胎在加强人们责任感的同时,也促进了人们的优生意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禁止堕胎合法化正是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又一有效途径。  
二、紧迫性:堕胎,在中国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堕胎的年龄也越来越低。随着社  会的发展,社会上的风气也越来越开化,少男少女往往更为轻率地看待性问题,也轻率选择堕胎。有媒体报道,每年的暑假、寒假和黄金周假日都是学生堕胎的高峰期。据调查显示,2007年中国堕胎数量为720万,2008年则为920万,上升趋势明显,而且年轻未婚妇女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为了解年轻人避孕态度与选择的现状和变化,每年的世界避孕日,调查人员都会在全球范围内发起调研。2013年世界避孕日,调查人员针对中国  15至24岁年龄段的年轻人进行了“关于避孕方法的认识和选择”的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年轻人存在初次性行为年龄提前、婚前性行为普遍,但避孕知识匮乏、避孕意识薄弱的现状。在这种情况下,禁止堕胎无疑可以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让人们学会为自己(性)行为负责,为这样的现状带来极大的改善。此外,由于堕胎人数的不断增长,当前的堕胎医疗机构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在没有完备的医疗设施条件或是堕胎妇女不具备正常堕胎生理条件的情况下进行非法的堕胎手术,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与社会和谐。  医疗机构非法为女性堕胎,不仅客观上为违法者或非法堕胎者消除罪错痕迹提供了便利,  也为司法机关查处打击性犯罪制造了障碍。禁止堕胎的法规可以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排查力度,并进一步避免非法堕胎手术的实施。    
三、必要性:堕胎的过程是在自然分娩之前,人为地从母体中排出或分离胎儿。全球范  围来看,“堕胎”往往是一个带有犯罪色彩的字眼,往往与“堕胎罪”联系在一起。我国法律中没有堕胎罪的规定,究其原因,可能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很大的关系。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已经日益演变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堕胎行为极大扩展了个体的自主权,导致其性质有时会上升到背离社会利益而追求私利的层面上,这与的精神相违背,也必然会引起整个社会秩序的紊乱,从而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此,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对其予以调整是必要而且恰当的。当前,我们的正处在一个转型与发展的阶段,而禁止堕胎恰恰可以减少如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未婚先孕等社会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可行性  当前,我国的技术水平是可以保证合理避孕的,但是很多年轻人在婚前性行为时,都不了解、不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了意外的怀孕。这种怀孕的发生,通过加强正确与健康的的宣传,是完全可以避免或减少的。此外,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和严格的监督机制或连坐机制,可以在极大程度上避免各种原因导致的非法堕胎手术的实施。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禁止堕胎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它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可行性的基础上的。  所以,在以上四个禁止堕胎合法化原因的基础上,针对禁止堕胎,我们提出以下两点措  施:  
1、我国应加强相关立法,严厉禁止因为对胎儿性别歧视而导致的非法堕胎,限制除因  孕妇生理健康,胎儿先天生理状况等以外原因导致的堕胎(超过20周后,胎儿已经可以离开  子宫独自存活,堕胎属于违法行为)。  
2、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堕胎手术的实施,对不符合堕胎条件的孕妇,限制实施堕胎手术,  并且通过建立如连坐制的监督机制,预防医生非法实施堕胎手术。坚决取缔非法进行人流的小诊所,避免堕胎人群地下化。    备注:允许堕胎的几种情况:  

1)如果继续怀孕对孕妇生理、精神健康的威胁大于终止怀孕,或胎儿出生即有可能  患有先天性身心不健全,甚至严重伤残的,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允许堕胎。  

2)如果是遭受导致怀孕的,可以在20周以前堕胎。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应将禁止堕胎写入法律。无论是从社会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禁止堕胎无疑会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它的实施会进一步加强人们的责任认识,端正不正确的性观念,增加人们对女性群体的关爱与保护,降低非法堕胎犯罪率,  促进计划生育实施并减少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的发生,敲响人们心中无形的警钟。  纵观世界各国,堕胎问题是一个关系着人们生命健康而又存在着诸多争议的敏感问题,  但任何一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只有正视它,协调好个体与整体、伦理与法律、社  会与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才能在现实社会中找到相对合理的解决途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知识产权侵权类型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侵权主要有:商标侵权,抄袭别人的外型、结构、原理等,商品的颜色、包装及卡具涉嫌侵权,样本侵权四种类型。我国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特别定义了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关于打胎的法律知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打胎的专门法律法规,但是,前不久,有将禁止堕胎的提案是次国家立法委,估计目前正在论证阶段。  关于将禁止堕胎写入法律的提案  堕胎,又称中断怀孕或人工流产,是指故意结束妊娠,取出胚胎或者导致胎儿死亡的行  为。何为胎儿受精卵自受精9周后,称为胎儿,初具人形。在中国,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  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而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堕胎是备受争议的一种行为,主要为道德、宗教和女性身体权问题。早在1973年就确定了堕胎的“三阶段标准”:  妊娠头三个月,  妇女有做决定的自主权;妊娠中三个月,限制堕胎;后三个月,除非母体有危险,否则禁止堕胎。  我国有些地区制定了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法规起到的作用也微不足道。所以,将禁止堕胎写入我国法律已经迫在眉睫。  以下从四个方面探讨将禁止堕胎写入法案的原因及其解释:  
一、重要性:中国男女出生性别比近几年处在120:100左右,高居世界性别比榜首。许多地区普遍存在较高的性别比,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女婴的生存权被剥夺。这一现状  深刻反映出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我国的一些地区仍然根深蒂固。由于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生育数量受到限制,在一些落后的农村地区,求子心切的家庭往往会选择男胎,堕掉女胎。这就直接造成了我国总人口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局面。这种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会给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带来巨大的压力。禁止堕胎可以很大程度上遏制人为的性别选择活动,减轻女婴因为性别选择因素导致的被堕掉的状况,改善人口性别不平衡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堕胎不仅仅会对人口比例造成影响,还会对堕胎妇女的生理健康造成巨大伤害。资料显  示,妇女选择堕胎,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密的,也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逼的,都会对妇女的生理和精神产生诸多不良影响,乃至持续很长时间。基督堂的健康与发展研究,曾追踪了1970年在纽西兰出生的1,265个孩童,包括500个女童。其中205个小孩长大后曾怀孕,90个曾做过堕胎手术。42%接受过手术的女性在此研究之前的四年间曾经历过严重的忧郁症,几乎是其他女性的两倍。她们也经历了比其他女性高出两倍的焦虑、酗酒;三倍的非法药物上瘾以及较高的自杀倾向。妇女堕胎之后往往会产生负罪感,懊恼、悔恨、沮丧、忧虑、伤心、无助、失眠、哭泣、做噩梦、失去安全感、产生失落感,严重时会影响工作和生活。而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落后的地区,堕胎后的妇女常常会受到歧视,并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不仅如此,不安全的堕胎手术还会危害妇女的生命安全。世界卫生组织有资料表明,全球每年有八千万妇女接受不够安全的堕胎手术,其中会有八万人因此丧命。妇女随意堕胎,不仅危险性高,而且可能产生严重的后遗症,如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的胚胎骨头或组织会造成不孕。人工流产往往会引起出血、发炎、子宫腔粘连等不孕后遗症。  此外,禁止堕胎可以科学的指导计划生育政策。事实上,禁止堕胎合法化正是计划生育  的一个节制,由此可以更好的倡导晚生,少生以及优生。从大量数据显示的结果来看,女性的多次堕胎会造成胎儿的畸形甚至流产。禁止堕胎在加强人们责任感的同时,也促进了人们的优生意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禁止堕胎合法化正是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又一有效途径。  
二、紧迫性:堕胎,在中国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堕胎的年龄也越来越低。随着社  会的发展,社会上的风气也越来越开化,少男少女往往更为轻率地看待性问题,也轻率选择堕胎。有媒体报道,每年的暑假、寒假和黄金周假日都是学生堕胎的高峰期。据调查显示,2007年中国堕胎数量为720万,2008年则为920万,上升趋势明显,而且年轻未婚妇女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为了解年轻人避孕态度与选择的现状和变化,每年的世界避孕日,调查人员都会在全球范围内发起调研。2013年世界避孕日,调查人员针对中国  15至24岁年龄段的年轻人进行了“关于避孕方法的认识和选择”的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年轻人存在初次性行为年龄提前、婚前性行为普遍,但避孕知识匮乏、避孕意识薄弱的现状。在这种情况下,禁止堕胎无疑可以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让人们学会为自己(性)行为负责,为这样的现状带来极大的改善。此外,由于堕胎人数的不断增长,当前的堕胎医疗机构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在没有完备的医疗设施条件或是堕胎妇女不具备正常堕胎生理条件的情况下进行非法的堕胎手术,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与社会和谐。  医疗机构非法为女性堕胎,不仅客观上为违法者或非法堕胎者消除罪错痕迹提供了便利,  也为司法机关查处打击性犯罪制造了障碍。禁止堕胎的法规可以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排查力度,并进一步避免非法堕胎手术的实施。    
三、必要性:堕胎的过程是在自然分娩之前,人为地从母体中排出或分离胎儿。全球范  围来看,“堕胎”往往是一个带有犯罪色彩的字眼,往往与“堕胎罪”联系在一起。我国法律中没有堕胎罪的规定,究其原因,可能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很大的关系。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已经日益演变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堕胎行为极大扩展了个体的自主权,导致其性质有时会上升到背离社会利益而追求私利的层面上,这与的精神相违背,也必然会引起整个社会秩序的紊乱,从而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此,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对其予以调整是必要而且恰当的。当前,我们的正处在一个转型与发展的阶段,而禁止堕胎恰恰可以减少如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未婚先孕等社会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可行性  当前,我国的技术水平是可以保证合理避孕的,但是很多年轻人在婚前性行为时,都不了解、不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了意外的怀孕。这种怀孕的发生,通过加强正确与健康的的宣传,是完全可以避免或减少的。此外,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和严格的监督机制或连坐机制,可以在极大程度上避免各种原因导致的非法堕胎手术的实施。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禁止堕胎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它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可行性的基础上的。  所以,在以上四个禁止堕胎合法化原因的基础上,针对禁止堕胎,我们提出以下两点措  施:  
1、我国应加强相关立法,严厉禁止因为对胎儿性别歧视而导致的非法堕胎,限制除因  孕妇生理健康,胎儿先天生理状况等以外原因导致的堕胎(超过20周后,胎儿已经可以离开  子宫独自存活,堕胎属于违法行为)。  
2、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堕胎手术的实施,对不符合堕胎条件的孕妇,限制实施堕胎手术,  并且通过建立如连坐制的监督机制,预防医生非法实施堕胎手术。坚决取缔非法进行人流的小诊所,避免堕胎人群地下化。    备注:允许堕胎的几种情况:  

1)如果继续怀孕对孕妇生理、精神健康的威胁大于终止怀孕,或胎儿出生即有可能  患有先天性身心不健全,甚至严重伤残的,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允许堕胎。  

2)如果是遭受导致怀孕的,可以在20周以前堕胎。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应将禁止堕胎写入法律。无论是从社会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禁止堕胎无疑会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它的实施会进一步加强人们的责任认识,端正不正确的性观念,增加人们对女性群体的关爱与保护,降低非法堕胎犯罪率,  促进计划生育实施并减少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的发生,敲响人们心中无形的警钟。  纵观世界各国,堕胎问题是一个关系着人们生命健康而又存在着诸多争议的敏感问题,  但任何一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只有正视它,协调好个体与整体、伦理与法律、社  会与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才能在现实社会中找到相对合理的解决途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哪些?
1、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2、专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按照专利法规定,经受理、审查,对符合授权条件的发明创造成果,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享有的独占、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该怎么解释知识产权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二.知识产权法规的制定知识产权法规的制定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全国知识产权局长会议
第五条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六条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七条商标使用的文学、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使用注册商标的,并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八条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关于工伤法律实务知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工伤法律实务知识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工伤的法律实务知识如下: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1)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含金量高,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低成本、研制周期短。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关于工伤法律实务知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工伤法律实务知识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工伤的法律实务知识如下: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5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知识产权的客体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设立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调动人们从事智力创作和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神财富。知识产权有以下特征:一是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二是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如作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三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四是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除该国与他国条约或参加国际公约外,只在一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五是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对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规定在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中。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规定在专利权相关法律法规中。
(三)商标。对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规定在商标权相关法律法规中。
(四)地理标志。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权利人依法就地理标志享有专有权。
(五)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专有权。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联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权利人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
(七)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对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规定在种子法、农业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出资合同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知识产权出资合同范本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的基本原则就合营公司生产 的专利技术,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 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
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2 甲方保证将本协议1-1规定之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并保证提供之技术是甲方同类技术最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该设备的选择能够符合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1-3 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 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 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 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 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如在《合同》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 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 乙方承认甲方在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 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 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
第三方。
4-4 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 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 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章、保密与侵权
6-1 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 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 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第七章、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7-1 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 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
8.2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 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 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仲裁
9-1 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附件1至附件2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11-2 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以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11-3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保护 >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