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后的税务变更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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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税务变更是怎样的?

一、办理完工商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是否需要办理税务变更?

(1)要办理税务变更。

(2)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二、税务注销后税务部门会提供什么证明文件让我们去办理工商注销?

1、公司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注销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申请工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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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后的税务变更是怎样的?
法人变更,单位名称没变,税号不会变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也不会变。除非又新注册了一个公司,就是新的税号和营业执照注册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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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后税务不变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商变更后税务不变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
变更税务登记流程如下;
(一)申请: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纳税人因变更工商登记而需变更税务登记的: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税务登记变更表》;
(6)《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
(7)其他有关资料。
2、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税务登记变更表》;
(5)《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
(6)其他有关资料。
(二)受理: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
1、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
2、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
(四)证件制作、发放: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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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后税务也要变更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这个要看是跨区变更还是同区变更,同区变更提交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跨区变更就不好说了,还要查账,差不多要一个多月。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要的资料:
1、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5、原公司章程。
三、变更股东或法人需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的一寸照片两张、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四、变更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
五、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程序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
1、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决议或决定。营业执照注销程序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具体步骤:⒈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⒉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⒊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⒋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办理费用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⒈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⒉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⒈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300元。⒊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50元。
4.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100元。
5.“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企业国家计委计价费1077号6.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超过1千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企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特级计价格〔〕1707号、云价费发368号7.补证换照费50元。
8.领取执照副本费10元。
9.企业年度检验费50元本年度内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再收取。
离婚后房产变更要交房产证变更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房产过户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需要交税。房屋转手交易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
(二)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名字变更为为另一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过户。
1、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3、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夫妻离婚案子中,如涉及到须将夫妻双方共有名字的房屋或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时,如果按照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在不用交纳相关税费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到另一方的名字的。
(三)在一些离婚案子中,还涉及到有的父母双方同意将房屋共同过户到孩子的名字,这也涉及到一下相关税费。
1、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文件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2、关于这种情形下的契税问题,那么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是否交纳契税呢根据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只有在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的时候,才不交纳契税,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也就是说,只有等到父母死亡时继承房屋才不交纳契税。在父母都健在时将房屋赠与给孩子,应依据(国税发〔2006〕144号)的规定,即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根据小编的介绍,大家应该对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出不简单的了解了吧。导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如何在离婚时维护自己的合法的财产利益,通过法律的途径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此同时离婚案中有些财产变更问题可能涉及到缴纳税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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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税务也需要变更吗?
需要,变更资料:1、变更申请。2、公司关于变更法人的董事会决议及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5、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表)。公司章程一般是企业初次登记或者变更注册资本时需要提供,变更法人则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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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税务问题也要变更吗?
公司法人变更之后相应的税务问题肯定也需要有相应的变更,我们需要准备公司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获得新法人的执照,然后去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代码证变更并且领取新的代码证,随后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证,最后变更公司的基本户和银行印鉴公司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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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务变更怎么办理?
办理公司税务变更需要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等资料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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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税务没变更罚款怎么办?
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会受到行政处罚。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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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变更税怎么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房产过户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需要交税。房屋转手交易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
(二)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名字变更为为另一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过户。
1、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3、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夫妻离婚案子中,如涉及到须将夫妻双方共有名字的房屋或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时,如果按照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在不用交纳相关税费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到另一方的名字的。
(三)在一些离婚案子中,还涉及到有的父母双方同意将房屋共同过户到孩子的名字,这也涉及到一下相关税费。
1、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文件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2、关于这种情形下的契税问题,那么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是否交纳契税呢根据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只有在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的时候,才不交纳契税,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也就是说,只有等到父母死亡时继承房屋才不交纳契税。在父母都健在时将房屋赠与给孩子,应依据(国税发〔2006〕144号)的规定,即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根据小编的介绍,大家应该对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出不简单的了解了吧。导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如何在离婚时维护自己的合法的财产利益,通过法律的途径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此同时离婚案中有些财产变更问题可能涉及到缴纳税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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