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是指只要是未成年人犯罪就不起诉了吗?并不是这样理解的,附条件不起诉并不是真正的案件不起诉,而是希望给未成年人一个机会,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刑事诉讼中行使起诉职权的是人民检察院,因此附条件不起诉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设定一个考验期限,或者是设定一个条件,要求未成年人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一定的社会任务,完成人民检察院规定的行为,能够证明该未成年人已经得到教训与启发,反省了自己的罪行,检察机关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行为以及思想,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要适用起来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主要条件包括:
1.要求必须是未成年人,实务案例中多是在十四周岁以上到十八周岁以下的年龄阶段;
2.属于涉及侵犯人身性犯罪、财产型犯罪或者是对社会秩序妨害类型的犯罪;
3.要求刑罚属于一年以下,不能高于一年,一年以下的判决说明该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所以刑罚较轻;
4.既然是不起诉,那么就要求该未成年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理论上应该是需要提起诉讼的;
5.要求参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及思想,积极改正进行相关社会义务,能够证明该未成年人已经深刻悔罪了的。
附条件的不起诉需要有一个考验阶段,考验期是六个月以上并且不得超过一年,时间过短不利于改造,太长也会影响改造的结果。考验期的开始时间从检察院作出决定的那一天就开始了。
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都会被附条件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不起诉,不是必须,是否附条件不起诉还需要询问并听取案件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的意见,检察院还需要将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告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听取他们对于这件事情的意见。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内未成年人需要遵守规定,应当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在这个时期内严格遵守法律,积极履行规定的社会义务,离开居住的地方要及时报告,并且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