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当遇到合同主体认定不清、付款责任推诿的情况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能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就如这次原告遇到的建设工程挂靠施工付款纠纷,王伟栋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帮助原告锁定了付款责任方。
依据:
被告一挂靠被告二资质承包案涉工程项目。施工时,被告一采购人员与原告洽谈广告制作安装业务,所有交易事宜都是双方直接沟通确认。之后为了配合被告一请款,原告才按要求和被告二签了书面合同。合同履行完,原告只收到部分款项,尾款被长期拖欠。原告起诉后,一审判令被告一承担付款责任,被告一不服上诉,称自己不是合同签约主体,该由被告二付款。
王伟栋律师是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执业多年,在民商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刑事经济类犯罪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他还是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会员及惩戒委委员。
在这个案件中,王伟栋律师一审同时起诉了两被告及被告二总公司,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双方互相推诿,能让法院全面查明实际交易结构。他还提交了完整的沟通记录,证明从业务洽谈到款项催讨,整个交易环节都是在原告和被告一之间进行的,被告二根本没参与实际交易。另外,他提交了双方长期合作协议,表明案涉业务实际上是原告和被告一的事实合同关系,和被告二签约只是走账请款的程序性安排。
到了二审,被告一提出表见代理抗辩。王伟栋律师指出,原告明确知道交易相对方是被告一,不构成表见代理,而且被告一一审已经自认了挂靠身份,二审反言不应被采信。
本地流程:
虽然这是福建厦门的案件,但在处理类似建设工程纠纷时,流程大致相同。一般都是先收集相关证据,确定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各种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一审判决不满意,还可以上诉进行二审。
证据清单: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证据非常重要。像本案中的完整沟通记录,包括微信、邮件等,能证明交易的实际参与方;双方的长期合作协议,能说明业务的实质关系;还有合同、付款记录等,都是必不可少的证据。
常见误区:
很多人在遇到这类纠纷时,只看合同的盖章主体,而不考虑实际交易情况。其实,建设工程领域认定合同主体不能仅依据书面盖章外观,要结合交易磋商、实际履行、结算沟通全过程综合判断。还有人只起诉一方,结果陷入合同相对性的抗辩困境,而同时起诉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更有利于全面查明事实。
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本文仅为对该案件的纪实复盘,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在实际遇到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自起诉之日起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王伟栋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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