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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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我国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一、我国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专利保护期届满可以重新申请在保护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是一国法律对专利权人的权益所作出的保护,但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它不同于有形的财产,因而在界定其保护范围上就显不易。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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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几种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5、动物和植物新品种。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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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一同事前一段时间利用工作空闲,发明了一个小工具,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现在他个人想要申请专利权,不知道可不可以,想咨询一下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的对象都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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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5、动物和植物新品种。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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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的一个同事发明出来一个捕鼠器,现在已经申请了专利了,但是没有被通过, 专利法律法规规定了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哪些对象
[律师回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例如,交通行车规则、各种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诀、心理测验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与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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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授予专利权对象包括什么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5、动物和植物新品种。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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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5、动物和植物新品种。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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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自己是厂子干活的技术工人,之后我父亲自己被厂长辞职后自己在家里呆着然后还研究做了一个东西想申请专利,我父亲想详细的咨询一下我国授予专利的条件的相关
[律师回复]
一、授予专利的积极条件
  发明或实用新型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1、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技术公开的方式有三种:
  光盘、照相底片等。公开披露技术信息,是指技术内容向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不特定相关公众公开。公开的程度以所属技术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实施为准。
  
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会破坏新颖性,防止专利重复授权。
  
3、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它有两层含义:第
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第
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四)其他条件
  比如说明书需要对申请专利的技术公开充分等。具体需参阅最新的《专利法》和《实施细则》。
  设计专利
  
(一)新颖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外观设计必须依附于特定的产品,因而“不相同”不仅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外观设计本身不相同,而且指采用设计方案的产品也不相同。“不相近似”要求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能是对现有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的简单模仿或微小改变。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形状、图案、色彩近似,产品相同;形状、图案、色彩相同,产品近似;形状、图案、色彩近似,产品也近似。
  
(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工业应用。这要求外观设计本身以及作为载体的产品能够以工业的方法重复再现,即能够在工业上批量生产。
  
(三)富有美感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美感是指该外观设计从视觉感知上的愉悦感受,与产品功能是否先进没有必然联系。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在扩大产品销路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四)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这里的在先权利包括了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使用权等。“在先取得”是指在外观设计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取得。
授予专利权积极条件是什么
  
二、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发现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列,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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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根据规定,科学发现、疾病的治疗办法、动植物品种等对象不授予专利权,这些不属于发明创造的范围,当事人不可以去申请专利保护。像疾病的治疗诊断方法应当是社会共享的,一旦授予专利将不利于对疾病的治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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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你好,我的一个叔叔是个工程师,他自己设计了一个代码,可以减轻工作的复杂性,他申请了专利,请问授予专利权手续如何办理呢?那授予专利的条件呢?麻烦了,谢谢
[律师回复] 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不造成环境污染以及能源或者资源的严重浪费,不会损害人体健康。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和美观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与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我国专利法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成果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智力活动成果的规定。  
一、按照本条规定,下列几类智力活动的成果,不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已经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发现和认识。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的思维运动,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是人的大脑进行精神和智能活动的手段或过程,它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判断和记忆,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特征,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作为直接实施对象,目的是为了治疗疾病,由于涉及人体健康,因而不能为少数人所独占。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指以生物学方法培养出来的动植物新品种。动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自然生成的,是大自然的产物,不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不能以工业方法生产出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和使用性,故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可以通过专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保护。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主要是指利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应装置,通过核裂变、核聚变等方法获得的元素或化合物。由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关系国家安全,不宜公开,各国大多对此类物质不授予专利权。  
二、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这里所讲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我的朋友是一个科学家,最近研发了一些东西,想去申请了专利权,但是不知道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想问问相关的律师,授予专利权应具备新颖吗?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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