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会人员对借条如何作财务外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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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恒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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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财会人员对借条做账的方式是在账本当中记录清楚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应收账款。不过,在企业已经还清债务的情况下,还款的时候财会人员应该开还款收据,并且把还款收据给保存好了,借条的做账方式对财会人员来讲是最基本的常识。
企业财会人员对借条如何作财务外理

一、企业财会人员对借条如何作财务外理?

如果借条已经记账,借条作为附件不能抽出,还款时开还款收据就行了。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二、借条怎么写?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1、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

欠条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结算,能表示出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一定是借贷关系,说明在出具欠条之前或者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存在债权债 务关系。而借条实际上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或者说是一种简化了的借款合同,说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借贷关系,产生的是借贷之债。

2、使用的情形不同。

“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应付款一方向应收款一方开具的书面凭证。而“借条”则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业借款的情况。

3、产生的原因不同。

欠条可以是借贷之债产生的,也可以是侵权之债亦或是合同之债。而借条一般是借贷之债产生的。

4、举证责任不同。

持有欠条方向法院起诉的话,举证责任要大于持有借条方的举证责任。欠条持有人先要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若对方认可或者不否认,那么此欠条的证明力即 可。如果对方否认欠条形成的事实,那么原告还需进一步提供证据证实自己所陈述的欠条形成的事实。但是借条持有人起诉的话,无需这样,无论对方认不认可,其 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即可。

企业对外发生借贷关系是很正常的,因资金周转问题跟银行贷款或者找其他公司周转的,每一笔账务财会人员都必须记录清楚,企业对外借钱的,借钱的金额,财务人员也要在账本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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