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借条要求提前还款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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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姗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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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权人想要在限期的借条前要求债务人还款的,需要证明债务人员出现违约时才可以。双方的借条如签订时约定还款时间的,不可以提前要求对方偿还,想要提前索要的需要提供案件证据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
限期借条要求提前还款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但如果债务人预期违约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前偿还欠款

(一)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里,是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并且,合同的履行应该按照诚实作用原则,双方履行合同须诚实、善意的履行。如果提前主张债务人履行债务,可能会给他造成损害。

(二)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双方约定,在借款期间,应该每个月向债权人支付一定的借款利息。但是债务人在支付第一个月利息后就不再支付了,这时候就构成预期违约,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会再履行合同义务。为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债务人有权要求按照债务人按照约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提前主张债权。

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没有按照借条的用途使用出借的资金时,或债务人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借条的义务和责任时,可以递交案件的证据和案件的证明材料,要求当地的人民法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提前偿还借条中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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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出借人要求提前还款是否合法?
借条出借人要求提前还款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地规定的借条当中是约定的还款的期限的,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那么就不应当要求提前还款。当然,如果债务人存在预期违约的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提前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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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银行借款对信用前提的要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银行借款对信用条件的要求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一)信贷额度。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
(二)周转信贷协定。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三)补偿性余额。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 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 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担保借款和票据贴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仅凭自身信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 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 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 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而且往往附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借款是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而 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 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银行等债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 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所得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 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而取得的借款。
银行借款的程序
(一) 企业提出借款申请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生产 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贷款用途符合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 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 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 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二) 银行审查借款申请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对借 款企业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 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及信 用状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三) 签订借款合同 经银行审核同意之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 经银行审核同意之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 同是规定借款单位和银行双方的权利、 同是规定借款单位和银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的 法律文件。借款合同包括基本条款、 法律文件。借款合同包括基本条款、保证条款及违约条款和其他附属条款四方面内容。 和其他附属条款四方面内容。
1. 基本条款 这是可同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可同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发放时间、还款期限、 具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发放时间、还款期限、 还款方式、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等。 还款方式、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等。
2. 保证条款 这是为了保证款项能够顺利偿还而设立的一系列条款, 这是为了保证款项能够顺利偿还而设立的一系列条款, 包括借款的用途、有关的物资保证、财产抵押、包括借款的用途、有关的物资保证、财产抵押、担保人 及其责任等。 及其责任等。
3. 违约条款 这是指在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如何处理的条款, 这是指在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如何处理的条款,主要包括 对企业逾期不还或挪用贷款等如何处理及银行未按时发放贷款如何处理等内容。 放贷款如何处理等内容。
4. 其他附属条款 这是与贷款双方有关的其他条款。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 这是与贷款双方有关的其他条款。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 债权人承受的风险大,因此,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 债权人承受的风险大,因此,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 银行等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 银行等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 以确保企业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以确保企业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 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一般性保护条款 例行性保护条款、 特殊性保护条款。
(四) 企业取得借款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后, 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后,贷款银行要按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 企业取得相应的贷款资金。企业取得相应的贷款资金。
(五) 企业还本付息 企业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企业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企业在接 到还本付息通知单后,要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到还本付息通知单后,要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如果企业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在借款到期之前, 如果企业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在借款到期之前,向银行 申请贷款展期,但是否展期, 申请贷款展期,但是否展期,由贷款银行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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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未到是否要求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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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贷额度。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
(二)周转信贷协定。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三)补偿性余额。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 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 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担保借款和票据贴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仅凭自身信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 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 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 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而且往往附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借款是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而 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 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银行等债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 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所得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 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而取得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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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提出借款申请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生产 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贷款用途符合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 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 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 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二) 银行审查借款申请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对借 款企业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 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及信 用状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三) 签订借款合同 经银行审核同意之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 经银行审核同意之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 同是规定借款单位和银行双方的权利、 同是规定借款单位和银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的 法律文件。借款合同包括基本条款、 法律文件。借款合同包括基本条款、保证条款及违约条款和其他附属条款四方面内容。 和其他附属条款四方面内容。
1. 基本条款 这是可同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可同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发放时间、还款期限、 具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发放时间、还款期限、 还款方式、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等。 还款方式、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等。
2. 保证条款 这是为了保证款项能够顺利偿还而设立的一系列条款, 这是为了保证款项能够顺利偿还而设立的一系列条款, 包括借款的用途、有关的物资保证、财产抵押、包括借款的用途、有关的物资保证、财产抵押、担保人 及其责任等。 及其责任等。
3. 违约条款 这是指在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如何处理的条款, 这是指在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如何处理的条款,主要包括 对企业逾期不还或挪用贷款等如何处理及银行未按时发放贷款如何处理等内容。 放贷款如何处理等内容。
4. 其他附属条款 这是与贷款双方有关的其他条款。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 这是与贷款双方有关的其他条款。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 债权人承受的风险大,因此,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 债权人承受的风险大,因此,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 银行等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 银行等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 以确保企业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以确保企业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 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一般性保护条款 例行性保护条款、 特殊性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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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仅凭自身信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 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 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 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而且往往附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借款是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而 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 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银行等债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 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所得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 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而取得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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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条款 这是可同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可同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发放时间、还款期限、 具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发放时间、还款期限、 还款方式、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等。 还款方式、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等。
2. 保证条款 这是为了保证款项能够顺利偿还而设立的一系列条款, 这是为了保证款项能够顺利偿还而设立的一系列条款, 包括借款的用途、有关的物资保证、财产抵押、包括借款的用途、有关的物资保证、财产抵押、担保人 及其责任等。 及其责任等。
3. 违约条款 这是指在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如何处理的条款, 这是指在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如何处理的条款,主要包括 对企业逾期不还或挪用贷款等如何处理及银行未按时发放贷款如何处理等内容。 放贷款如何处理等内容。
4. 其他附属条款 这是与贷款双方有关的其他条款。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 这是与贷款双方有关的其他条款。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 债权人承受的风险大,因此,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 债权人承受的风险大,因此,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 银行等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 银行等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 以确保企业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以确保企业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 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一般性保护条款 例行性保护条款、 特殊性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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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打了借条,但对方要求提前还或是加利息...借钱打了借条,但对方要求提前还或是加利息展开
[律师回复] 这个问题比较难办。一般而言,人家生病了,并不代表一定还不了钱或者没有还款能力。但是还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
1、你们之间有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附: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现在要求还款。
2、如果不还款则可以视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目前我认为只有这两件事可以做。
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借款合同提前还款的后果
[律师回复]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如果对于还款期限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办法仍然无法确定,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请求返还,但是应当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借款人逾期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仍然未向贷款人归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提讼,要求人民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如果不及时向人民提讼,又不及时采取其他措施向借款人主张权利,那么在诉讼时效经过之后,贷款人的权利将变成道德上的自然权利,不能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
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但是,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提前清偿行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具体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贷款人归还借款的,通常既不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资金的及时回笼和流通。事实上,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行为,往往是借款人放弃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还款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贷款人不得拒绝受领。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借款人提前还贷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我们认为《合同法》的规定是有远见的,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随着按揭贷款的推广和普及,由于这类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普遍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而要求提前还款的现象可能会比较多。《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就为将来可能会不断出现这类纠纷提供了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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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未到是否要求提前还款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款期限未到是否要求提前还款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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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姐姐现在和我姐夫已经离婚了,二人准备重新分割一下夫妻财产,离婚 重新分割财产的期限多久
[律师回复] 离婚后可以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
一、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讲的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分割原离婚案中未涉及的财产,即对被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关于上述情况的诉讼时效问题,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 因此,实践中,权利人应该密切的关注自身权益的情况,注意不要因为诉讼时效的经过而造成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二、未曾处理过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三、协议离婚有争议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该解释第九条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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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借条能不能要求提前还款?
打了借条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提前还款,但是也是存在着一些特殊的状况的,比如说我们国家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如果存在着预期违约的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解除合同要求提前主张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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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未到要求可以提前还款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款期限未到要求可以提前还款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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