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等等。
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有哪些

一、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有哪些

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

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10、判决给予补偿。

二、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在怎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哪些人和事具有适用的效力,具体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

(1)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间,此外在公海中的中国籍船只以及飞行器一般也认为是中国领域。凡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以及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活动,均应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但也有例外:一是中国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不适用中国(内地)行政诉讼法;二是有关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

(2)时间效力

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如中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本法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里的施行日期即为该法生效日期。同时,中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对人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中国行政诉讼法原则上采用属地原则确定对人的效力,凡是在中国领域内进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均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和第70条规定,这些当事人包括:中国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中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但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事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凡是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都适用行政诉讼法来审理解决。

在人民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起诉之后,就要开始对引起纠纷的行政案件进行审理了。首先进行的,是对该案件进行一审。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应适用的程序,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和判决等阶段。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4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2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1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4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官司一般都是什么结果
行政诉讼的结果主要有四种:1.判决维持,即当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时,法院支持原行为;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责令重新处理,适用于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3.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针对被告未依法履职的情况;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当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时。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诉讼法判决结果种类都有哪些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判决结果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判决结果有警告、罚款、没收、停产、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对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判决情况,应当根据行政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而定,另外涉及到造成的后果达到了犯罪行为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行政类
法官枉法判决怎样申请再审,法官枉法判决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官审理案件的时候出现枉法行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但需要提交枉法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法官枉法判决怎么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枉法判决怎么认定 第一,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案件事实发生在诉讼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生、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人员进行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证据。审判人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认定事实的过程。民事诉讼证据原则明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因而审判人员违背事实的行为,也是对证据原则的违背。 第二,故意违背法律的行为。民事行判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故意违背法律是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故意违反民事诉讼法、法官法规定的审判人员的职责和在适用法律时故意曲解法律、滥用法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适用时弹性很大,审判人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第三,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笔者认为,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他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诉讼有几种判决结果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等等。
10w+浏览
行政类
我有一个表哥,最近打一场行政方面的官司,帮表哥问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怎么判?谢谢啦
[律师回复]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几日内送达当事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中有关期间、送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间包括两种情况: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怎么判?法官会根据实际的情形,并结合行政处罚规定,对当事人判处罚金、拘役,若情节严重,则会判处其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会将犯罪记录计入个人档案。这意味着该民事主体将不能再利用信用进行贷款,也不能轻易的找到工作。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2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结果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等等。
10w+浏览
行政类
现役士官安置工作政策
[律师回复] 2018国家对农村土地最新政策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
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