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太原如何补办结婚证?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6人
专家导读 在太原地区补办结婚证需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结婚证照片等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由结婚证丢失的本人带着材料到民政局提出补办请求,但若是没有时间,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太原如何补办结婚证?

一、根据相关规定太原如何补办结婚证?

(一)补办条件

1、太原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太原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二)补办材料

1、户口簿(原件 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2、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3、婚姻状况证明

注: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结婚证照片

注: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三)补办流程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二、补领结婚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二)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补领结婚证与第一次办理结婚证是不同的,首先需要带上的材料不一样,再者首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必须是男女双方本人到民政局办理,但是补办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在选择委托人时需要取保对方确实具有担任委托的资格。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相关规定太原如何补办结婚证?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4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2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根据相关规定结婚多少钱
根据相关规定,领取结婚证不需要费用,目前已经取消了工本的费用,其次结婚的时候需要多少费用,在法律上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情况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根据相关规定结婚登记可以带孩子吗?
根据相关规定结婚登记可以带孩子的 如果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是某公司的一名老员工,工作认真负责,已经和公司签了8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由于业绩不好面临很大的资金问题。现在公司决定公司转卖原员工辞退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公司转让,属于投资人变更,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依然存在,新的投资人依法承继之前投资人的法律义务,老员工的利益并未因为转让受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转让,老员工被辞退,可以得到补偿。变化合同主体,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规定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的朋友在工作中发生了交通意外,造成了残疾。现在想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关于工伤认定的原则不了解。请问,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规则原则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必须符合认定条件。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可以吗?
离婚是涉及人的身份关系的民事行为,必须有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实施。离婚诉讼的原告是可以不出庭的,只不过在被告方不认同其离婚诉求时,人民法院依法可以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作出“按撤诉处理”的裁定结案而矣;除非提出了有不到庭的正当理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事的妈妈有个差不多年纪很好的朋友,他小的时候也见过。现在那个阿姨的小孩也和他差不多大,都在上班赚钱了。但是听他妈妈说他的婚姻终止了,根据法律规定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1、婚姻终止的原因
一:配偶一方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婚姻终止。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
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
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这是鉴于人身关系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多数国家对此作了明文规定。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婚姻终止的原因
二: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致使婚姻终止。
离婚是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离婚
亦称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依法登记离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待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或判决的一种离婚制度。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的孩子归谁?
1、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2、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实际上这种孩子的抚养权确定问题和离婚时候的确定基本原则是一致的,也就是必须要基于孩子日后的生活来进行考量。只利于孩子日后的生活教育,那么就应当按照这个原则来进行判断。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打人犯法吗?
打人犯法,任何人都不得故意去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益。若打人的行为实施之后,被打者的伤情没有达到轻伤,那么在受害者报警之后,实施打人行为的人可能会受到拘留等的治安处罚。若伤情为轻伤及以上,行为人涉嫌犯了故意伤害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家庭富裕,结婚后事业更加蒸蒸日上,但是为了减少离婚时的损失,转移财产,那么根据离婚案件中的证据原则,哪些可以作为证据?
[律师回复]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自己所陈述事实的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   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最好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另外,手机短信应还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这样使得手机短信具备更强的证明效力。   根据诉讼法的证据原则,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它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对于私自偷拍偷录行为是否合法,最高法院1995年3月《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认为:“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 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该批复对禁止当事人以偷拍偷录的方式收集证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一刀切的规定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影响了法律公平的实现,使部分当事人因举证困难或无法举证而承担了不利的法律后果,不利于对他们民事权益的保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一位朋友在旅行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车祸,造成了伤亡,现在,朋友急切的想要咨询下交通意外怎么赔偿,有什么标准?
[律师回复]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服务 > 结婚证 > 根据相关规定太原如何补办结婚证?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