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未遂是不是犯法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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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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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涉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
嫖娼未遂是不是犯法的

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涉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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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是不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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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怎么判
嫖娼未遂虽未成功,但仍可能受罚。虽非犯罪行为,但属违规社会行为,受治安处罚。实施者将受行政处罚,包括拘留10日至15日不等,并处罚款5000元至25000元。情节较轻者可减少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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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因为单纯的嫖娼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往往给予行为人的处罚都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此时属于嫖娼未遂的话,给予的处罚相对就是比较轻的了。另外,要是在嫖娼的过程中还有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此时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了。关于嫖娼未遂怎么处罚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
嫖娼未遂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因为单纯的嫖娼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往往给予行为人的处罚都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此时属于嫖娼未遂的话,给予的处罚相对就是比较轻的了。另外,要是在嫖娼的过程中还有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此时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了。关于嫖娼未遂怎么处罚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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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会有犯罪记录吗
有。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话会记录进个人档案,有违法记录。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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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嫖娼未遂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因为单纯的嫖娼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往往给予行为人的处罚都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此时属于嫖娼未遂的话,给予的处罚相对就是比较轻的了。另外,要是在嫖娼的过程中还有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此时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了。关于嫖娼未遂怎么处罚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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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要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嫖娼未遂要怎样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嫖娼未遂怎么处罚
《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对于嫖娼未遂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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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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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怎么处罚
在法律上,单纯的嫖娼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嫖娼未遂也无法被认定为刑事案件。警方通常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给予轻度惩戒。如果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由于情节轻微且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未造成实际危害,通常不会被行政处罚。 然而,涉案人员仍需接受法制教育,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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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嫖娼未遂应该如何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嫖娼未遂怎么处罚
《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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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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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嫖娼未遂犯罪么
嫖娼未遂肯定是不构成犯罪的,即便是嫖娼已经是既定事实了,在我国嫖娼本身就不是犯罪行为,如果是嫖娼未遂的话,通常都是由当地的派出所对其进行警告的,嫖娼既遂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处罚一般就是15天以下的治安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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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需要收到处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嫖娼未遂需要收到处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嫖娼:
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等按摩服务)的行为。
一、嫖娼违法,但一般不犯罪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二、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罪
嫖宿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二、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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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给了钱后女的跑了我全是嫖娼未遂吗
面临行政违法行为指控,因未实现嫖娼,通常仅会遭受口头警告。重要的是,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视听资料"(法律证据)的一部分,已固定保存,可能影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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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怎么判刑,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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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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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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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因为单纯的嫖娼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往往给予行为人的处罚都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此时属于嫖娼未遂的话,给予的处罚相对就是比较轻的了。另外,要是在嫖娼的过程中还有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此时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了。关于嫖娼未遂怎么处罚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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