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网络赌博罪判几年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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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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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网络赌博罪判几年

参与网络赌博判刑处罚分为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

第一、一般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第二、从重处罚: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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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组织赌博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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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网络赌博罪如何认定,如何认定组织网络赌博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组织罪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罪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赌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网络组织赌博判几年
[律师回复] 量刑标准,可做参考:
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情形: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五)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六)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七)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500条以下的。
判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九)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者帮助收取赌资1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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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赌博罪的组织组织赌博者的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聚众赌博罪的组织赌博者应该怎么处罚? (一)“聚众赌博”的定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二)“聚众赌博罪”的处罚 1、中国刑法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有: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3、高、高检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 当你在网络上组织赌博或者是在网上参与赌博,这都是属于违法行为,都等同于犯了赌博罪,那么组织罪怎么判即依照赌博罪进行判定和处罚,但如果你是被胁迫参与或者组织的,另当别论,这样的组织罪是不成立的。 综上所述,聚众赌博罪中关于组织赌博者的处罚是需要根据涉案金额及案件性质来判断的。 二、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从重处罚: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三、什么是刑法中的聚众赌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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