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参与公司抽逃资金要担责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5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没参与公司抽逃资金不需要担责。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没参与公司抽逃资金要担责吗

没参与公司抽逃资金不需要担责。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只有对抽逃出资知情且纵容的股东才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没参与公司抽逃资金要担责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6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8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宿迁177****73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612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814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抽逃出资承担违约责任吗
抽逃出资不承担违约责任,要承担其他责任。股抽逃出资逃出资的,造成公司债权人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姐夫入股一家私人的酒店,给占据了4%的股份了,一直都等待着公司有效益的,不过发现根本就不行,有些被骗的嫌疑了,就参与抽逃出资了,公司法抽逃出资多少条?
[律师回复]
一、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标准!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二、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应当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向公司债权人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对抽逃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等做出限制甚至解除股东资格。关注公众号【国晖律师事务所】,后期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抽逃出资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其承担的责任涉及到了四方面,要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对公司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还需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格外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伯父之前有一笔钱,还给投资到某个矿泉水公司了,生意效益是很不错的,给入股钱财了,不过后期想要去退股的,不过有抽逃出资的,对于退股抽逃出资什么情况呢?
[律师回复]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综上双方诉争的150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而应当作为借款处理。
经过长达近三年的审理,对于诉讼程序的进行以及实体问题的认定,从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对于律师而言,这不仅是一份考验,也是一份荣誉。
律师建议:
股东出资无论是货币出资还是非货币出资,不仅要注意出资手段本身是否合法,更要注意程序合法。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抽逃出资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其承担的责任涉及到了四方面,要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对公司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还需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格外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舅妈和别人合伙开公司了,不过主要是对方的股份比她多店,当初说好会按时还钱的,不过漏洞很大的,还给抽逃出资了,两人都有责任的,那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责任怎样?
[律师回复]
1、股东权利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股东资格
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帮凶”的连带责任
(1)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东出资不实与抽逃出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与抽逃出资都是违背和违反公司法与企业法的行为,要承担义务范围之内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补充赔偿责任等。出资不实与抽逃出资属于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履行对企业、对员工乃至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怎么承担
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即可。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最近我们公司的股东都回来开会了,好像发生了很大的事情,听说是有个股东抽逃出资了,现在人不知道在哪里,请问一下啊,不得抽逃出资的法律,抽逃出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抽逃出资是否违反刑法
抽逃出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刑法中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这个罪名,股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如何认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一)公司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发起人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设立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公司成立须以设立为前提,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的职责主要包括:签订出资协议;定力公司章程;确认出资方式,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协议作价或者委托评估;办理公司登记手续;其他与公司相关的事务。
(二)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非法人组织等等。股东权利主要包括;发给股票或者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或者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或者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财务监督权;优先认购新股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经营监督权等等。主要义务包括;出资义务;参加股东会议的义务;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特种情形下股东表决权的禁行义务;不的滥用股东权的义务等等。
(三)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主要是指未交付货币、实物及未转移财产所有权,骗取或者与代收股权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出具名不符实的收款证明、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验资证明等文件,用以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四)抽逃出资
所谓偷逃出资是指向公司出资后又以各种名义或者手段将出资从公司转移出去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等。
三、抽逃出资的行为
(一)抽逃出资的行为表现
抽逃资金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虚假出资的表现
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姐姐他们公司的股东在入股公司了之后,现在在公司工作的时候,股东发现公司因为欠了债务,担心公司经营不善,开始抽逃出资了,公司抽逃出资需要承担利息吗
[律师回复]
一、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标准!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二、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应当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向公司债权人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对抽逃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等做出限制甚至解除股东资格。关注公众号【国晖律师事务所】,后期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没参与公司抽逃资金要担责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