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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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雨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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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当然了,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民法典律规范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主合同当事人存在着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进行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拒绝履行担保的责任。
哪些情形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一、哪些情形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以下情形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借钱双方协商更改还钱日期,未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

5、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6、超过担保期间的,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7、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责任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现实生活当中,担保合同签订之后,那么担保人员就必须要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担保的义务,当然有一些特殊情况之下,是可以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的,比如说存在恶意欺骗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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