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侯雨辰律师
侯雨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44人
专家导读 一到三个月内。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至六个月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一般来说,在立案之后的一至三个月内就会开庭,可以注意留意仲裁庭下发的通知即可。
经济纠纷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

一到三个月内。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至六个月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一般来说,在立案之后的一至三个月内就会开庭,可以注意留意仲裁庭下发的通知即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2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经济纠纷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经济纠纷仲裁和涉外经济纠纷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 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再进行诉讼。 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7.两者收费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应当驳回,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应当继续审理。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1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仲裁的法定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 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
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5、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6、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二、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 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 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 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 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迟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 席裁决;
2、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表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3、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纪律。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 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不成的,则由仲 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
四、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
2、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
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合同经济纠纷能仲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经济纠纷能仲裁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通过某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是可以向该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到,寻求司法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经济纠纷劳务仲裁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仲裁】经济纠纷却到劳动仲裁求解决日前,市民史女士因与某餐饮服务公司签订业务承揽合同出现纠纷,而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却被劳动仲裁部门以该纠纷不属劳动争议为由驳回申诉。记者从劳动仲裁部门获悉,经常有一些市民本来碰到的是经济纠纷,却到劳动仲裁来寻求解决。同样,经济仲裁委员会也经常接到劳动纠纷投诉。实际上,经济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部门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其隶属部门到分管业务迥然不同。经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自行选择经济仲裁机构处理自己的纠纷,进入经济仲裁处理程序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而劳动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要求当事人双方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按照现行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能协商选择纠纷的处理机构,须按照“一裁两审”的法定程序进行,即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两审终审”原则进入诉讼程序处理。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遇到需要仲裁的情况,请先分清“两种”仲裁的性质不同,做到明明白白维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经济纠纷,劳动仲裁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仲裁】经济纠纷却到劳动仲裁求解决日前,市民史女士因与某餐饮服务公司签订业务承揽合同出现纠纷,而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却被劳动仲裁部门以该纠纷不属劳动争议为由驳回申诉。记者从劳动仲裁部门获悉,经常有一些市民本来碰到的是经济纠纷,却到劳动仲裁来寻求解决。同样,经济仲裁委员会也经常接到劳动纠纷投诉。实际上,经济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部门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其隶属部门到分管业务迥然不同。经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自行选择经济仲裁机构处理自己的纠纷,进入经济仲裁处理程序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而劳动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要求当事人双方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按照现行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能协商选择纠纷的处理机构,须按照“一裁两审”的法定程序进行,即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两审终审”原则进入诉讼程序处理。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遇到需要仲裁的情况,请先分清“两种”仲裁的性质不同,做到明明白白维权。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1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纠纷仲裁开庭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程序
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
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
各方当事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开庭,仲裁庭可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4、调解。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主持调解;仲裁庭征得双方同意后,也可以主动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仲裁庭则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双方撤案。若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其后得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程序过程中发表过的、提出过的、建议过的、承认过的以及愿意接受过的或否定过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及、或反请求的依据。
5、裁决及其效力。仲裁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有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纠纷仲裁开庭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程序
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
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
各方当事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开庭,仲裁庭可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4、调解。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主持调解;仲裁庭征得双方同意后,也可以主动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仲裁庭则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双方撤案。若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其后得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程序过程中发表过的、提出过的、建议过的、承认过的以及愿意接受过的或否定过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及、或反请求的依据。
5、裁决及其效力。仲裁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纠纷仲裁开庭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程序
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
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
各方当事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开庭,仲裁庭可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4、调解。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主持调解;仲裁庭征得双方同意后,也可以主动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仲裁庭则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双方撤案。若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其后得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程序过程中发表过的、提出过的、建议过的、承认过的以及愿意接受过的或否定过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及、或反请求的依据。
5、裁决及其效力。仲裁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经济仲裁中的经济纠纷的含义是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济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他们在经济交往中发生的经济争论,依照一定的规则和法律作出裁决。 通过经济仲裁解决经济纠纷的意义在于: 1.仲裁的灵活性大,当事人有更多的选择自由,而且手续简便,费用低; 2.仲裁员对法律贸易方面的知识比较熟悉,能够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及时解决问题; 3.涉外经济仲裁有利于推动中外经济贸易和国际技术交流的发展; 4.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可以减轻人民的压力。 相关知识:简易仲裁程序 一般来说,简易仲裁程序是指仲裁机构审理简单的仲裁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宜行的仲裁程序。 简易仲裁程序是相对于普通仲裁程序而言的,是对普通仲裁程序某些程序的简化。但应当明确,这种简化主要表现在某些程序的灵活处理和有关期限上的缩短。而在仲裁程序的必经阶段、仲裁庭的权利义务上则不能简化。 简易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敢即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仲裁程序审理。具体说,它适用于两类案件: 1、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的案件; 2、争议金额虽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但经一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争议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是否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或裁决书经双方当事人接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劳动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仲裁的法定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
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5、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6、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二、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迟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2、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表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3、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纪律。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
四、裁决阶段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
2、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
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不服经济纠纷仲裁裁决的民事救济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服经济合同仲裁裁决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我国《仲裁法》明确了经济合同纠纷实行“一裁终局”制。在我国,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往往在订立的合同中就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纠纷选择某某仲裁委员会并依该仲裁委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虽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纠纷提交仲裁,但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选择某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当事人选择仲裁的初衷主要是考虑到实行仲裁不仅仲裁员由自己选定,而且仲裁时限往往较诉讼缩短不少,但殊不知仲裁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只要裁决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行诉讼。有的当事人在接到裁决书时,发现裁决结果与预期差距甚远,不知如何是好! 在此,为了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其合法权益得到救济和维护。我提醒有关当事人,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为纠正错误的仲裁裁决设立了相关的救济制度: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 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因此,仲裁案件的有关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经济纠纷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