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有权处置私人包工头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0人
专家导读 无权。因为私人包工头没有营业执照,所以不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与包工头的关系属雇用关系,不属劳动关系,所以劳动部门不受理。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政府投诉(打市长公开电话投诉、向信访部门投诉),也可直按向法院起诉。也可求助新闻媒体的帮助。
劳动局有权处置私人包工头吗

无权。因为私人包工头没有营业执照,所以不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与包工头的关系属雇用关系,不属劳动关系,所以劳动部门不受理。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政府投诉(打市长公开电话投诉、向信访部门投诉),也可直按向法院起诉。也可求助新闻媒体的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18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4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局有权处置私人包工头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2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争议·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80****418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384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678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跟私人包工头干活拖欠工资2年,可以到劳动局申请种裁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如何申请劳动仲裁:<br/>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br/>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br/>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br/>(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br/>(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br/>(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08浏览
在一个煤矿干了好几年,然后那个煤矿现在已经倒闭了,然后还在拖欠着一个月的工资,打包工头的电话他也不接,然后去找纳雍劳动局,劳动局也不给予回复,也置之不理,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是可以受理的,此情况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  <br/>1、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讨要工资的对象是拖欠工资的公司,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br/>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7.2k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劳动局有权处置私人包工头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77****188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5****322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989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