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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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生育保险报销条如下: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广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条如下:

一、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二、省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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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一)项应当支付外,第
(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ttttt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一)项应当支付外,第(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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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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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生育证》;
6、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7、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
8、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交相关医学证明;
9、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2017年山东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假为15天;
6、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假为20天;
7、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假为30天;
8、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假为42天。
2017年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时限
审核合格后一般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2017年山东生育报销缴纳对象
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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