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是否属于重复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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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此规定既然已经明确了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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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此规定既然已经明确了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据此,新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死亡赔偿金系物质损害赔偿金,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两者属于不同的项目,不属于重复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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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以下是一些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若是对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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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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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区别在哪
从法律层面来看,精神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其实是一回事,只是说法不同而已。这两种赔偿都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他人侵权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其目的是减轻他们的精神负担,对他们进行心理上的安抚。在具体实施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加害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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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死亡抚慰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损失的赔偿。既是以死者生存能够为家庭收益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支出而能够取得的财产补偿。  死者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受害人死亡,依法由死亡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意识上受到的伤害,国家依据侵害人的经济状况和侵权手段等综合因素确定的赔偿数额。  前者是对死者死亡导致未来收入损失的的财产损失予以的一种补偿,以家庭收入的减少为标准进行计算;而后者则是对死亡对家庭成员精神上的损害这一非财产损害的赔偿。  此外,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有请求权的是特定的权利人,且此请求权不得让与或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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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般是5万。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 1)死亡; ( 2)重伤或者残疾; (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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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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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重庆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重庆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重庆市高级人民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下列案件,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案件;
(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邻接权中的表演者人身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权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人民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1)权利人的意愿是否被严重违背;
(2)权利人体现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严重歪曲;
(3)是否给权利人的声誉和社会评价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4)侵权人是否因此获得较大的名誉或经济利益。
(5)其他严重损害权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人民应当根据权利人的知名度、 作品的知名度和价值、 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情节、 影响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第二十三条 权利人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讼, 也可以与财产权利损害赔偿一并提讼。 在后一种情形下, 权利人如果将精神损害赔偿列为的诉讼请求 , 人民应该就该诉讼请求单独确定赔偿额。
遗嘱中精神抚慰金和死亡抚慰金能否作为继承人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到人身伤害致残后,可以要求加害方赔偿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遭受的损失,也即“死亡赔偿金”。被害人因人身损害遭受精神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法理依据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极损失应当予以赔偿。这种学说被称为:“继承丧失说”。与伤残赔偿金采取的“收入丧失说”不同,死亡赔偿金补偿的对象是家庭成员。  精神抚慰金是对死者家属精神痛苦的补偿,为了弥补失去亲人的巨大精神痛苦,近亲属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因此,要求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权人是作为家庭成员的近亲属,这种权利不能被继承和让与。  由于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往往与受害人的死亡事件密切相关,所以在实践中人们往往认为这些财产就是死者的遗产,应当按照遗产继承的原则来继承。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牵涉到以遗产清偿死亡人债务的问题,我认为基于以下几种理由,决定了这两者不能视为死者留下的遗产。  
1、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产生在公民死亡之后,不符合遗产的法理特征。  遗产时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公民生前或者死亡时存在的合法财产。无论遗产的的存在形式和形态有何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死亡前已经存在。而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产生都是在公民死亡之后,不符合遗产的法理特征。  
2、死亡赔偿金、死亡者精神抚慰金并非是对死者本人的补偿。  遗产的所有权人一定是死亡的公民,遗产权利的主体不能指向他人。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继承人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继承他人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死亡者精神抚慰金并非是对死者本人的补偿,而是对家庭成员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的补偿,权利主体是死者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因此,不能视为是死者的遗产。  
3、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作为遗产处理会剥夺家庭成员作为受害人的合法权利。  把死亡赔偿金、死亡者精神抚慰金作为遗产处理还会导致一连串社会不公的出现。上海某区就出现过债权人状告死者家属,要求以死亡赔偿金和死亡精神抚慰金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的案例。最终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我们国家早就废除了“父债子偿”的做法,死者生前所负债务,应当以死者个人遗留下的遗产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应当承担死者生前的债务。而死亡赔偿金、死亡者精神抚慰金与死者生前的行为没有关系,作为遗产来处分,会使本来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变成对死者生前行为的抵偿,与社会产生不公平的后果。  由于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死者亲属的合法财产,不能按照遗产来分割和处分,他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行为干涉他们应当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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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有精神抚慰金吗
在医疗事故当中,如果造成了患者或其家属的精神损害,那么是可以要求进行精神抚慰金的赔偿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事故赔偿规定了十一个项目,其中第一项至第十项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第十一项属于非财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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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车祸致人死亡,精神慰问金应付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精神慰问金索赔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安徽、山东福建等地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注意事项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三、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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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法律并未设定统一的标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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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一般是5万。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 1)死亡; ( 2)重伤或者残疾; (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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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可否用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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