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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为单位利益,领导安排进行的转账操作,并不构成挪用罪。
用了公款是不是挪用,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看用公款的方式。
1、如果公款是未经批准,当事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违法的情况下使用的,并且当事人自己使用或者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就是属于挪用的行为,数额达到较大就会构成犯罪。
2、如果用了公款是依法使用的,例如按照公款的用途、数额合法使用公款的,就不是挪用公款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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