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享受征地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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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补偿安置的对象一般的认定标准为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各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对于安置对象的认定也是不同。通常有以下划分标准:农村或非农户口、村民资格、是否在本村居住、是否外嫁、是否在外就读户口迁出、宅基证的有无、宅基地的来源等。
哪些人不享受征地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知,对于补偿安置的对象一般的认定标准为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而根据各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对于安置对象的认定也是不同。通常有以下划分标准:农村或非农户口、村民资格、是否在本村居住、是否外嫁、是否在外就读户口迁出、宅基证的有无、宅基地的来源等。

因此,应当根据被征收范围内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在该地区具体有哪些人不符合安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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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在该解释中出现的一个新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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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可以实行简易征收。文件并未对企业自己采掘上述原材料的比例作出规定,因此,在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等材料生产的基础上添加部分少量外购粉煤灰等废渣,仍符合简易征收条件。
综上所述,上述实行简易征收的砖瓦企业,生产符合财税〔2015〕78文件规定要求的产品,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注:来源于中国税务报刊登对纳税人咨询的答复。作者王登平张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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