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撞后的具体处理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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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
行人被撞后的具体处理流程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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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最近遇到一件事故不知道如何处理,请问开车撞人了赔偿流程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
  不给你,你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quot;行政科quot;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的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
  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
  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
  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
  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
  
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三不一没有原则 :不垫付、 不探望 、不调解,没有钱。
  开车撞人后的赔偿总结:
  
1、开车撞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撞人,不能撞自行车因为这个数字是没有底的,而且非常繁琐。
  
2、如果当时受害者愿意直接私了,而他提出来的费用在1000元以内,强烈建议大家私了,然后一定要对方用纸笔写下接受私下调解,如日后出现问题与该车及司机无关。但是这个私了可以在警察到现场再进行,这样可以有个第三者,其实交警也希望你们私了!
  
3、开车撞人如果对方不愿意私了,那么你的车辆是一定会被扣留在相应辖区的交警停车场,那么这时你一定要明确表示认识那个停车场或者明确表示愿意自己开车前往,这样你就可以节约下200元的拖车费然后你的车子最好是超过当天晚上12点送到相应的停车场你就可以再节约30元因为这两个费用保险公司是没有的报销的。
  
4、看病你一定要全程陪同,防止他与认识的医生串通,这样对你是很不利的!
  
5、如果决定放弃私了,那么建议全部走正规流程解决此案
  
6、在看病过程中自己尽一切可能不要为其垫付医疗费用,理由可以是没带钱,然后说没有关系的后面你只要拿着所以发票,病例,看病清单,医生开出的病假单等给我,我到保险公司理赔下来后会把钱如数归还。但是你一定要为对方开具相应的收据明细(就是说明一下你收到了什么单据啊,金额啊)。
  
7、在前往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时候双方预约好时间后,建议你早点前往,去那里先找到办案民警,这样你可以有时间做好相关的公关工作或者寻找能帮上忙的熟人,这对案件后期的处理效率和处理结果都有好处,最重要的是想办法通关系把你暂扣在停车场的车提出来,这样免的支付30/天的停车费。
  
8、在责任认定的时候,如果你的车购买的是全额保险那么建议你和交警说判我全责吧!因为这样保险公司是全额对你赔偿的,如果说你和对方是7:3的责任,那么你认为对方会给你那30%的费用吗?如果不给,你会为了这30%打官司吗?如果不会不如自己认了全责来的好!
  
9、在医院看病的时候你一定要明确表示请按照医疗保险范围开具药品,因为医保外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的!
  
10、如果住院那么一定要确定这个人的病是不是由于这次事故直接造成的,如果是诱发或者是旧伤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20%和0%。
  1
1、那么在住院期间第一笔的住院费你可以出于仁道,为其垫付,但是后面所有的费用要想尽办法让对方先行垫付,因为万一后期保险公司有些费用不赔,那么你就不容易吃亏。(当然保险公司不赔是有他的道理的,就算上法院也要将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他会帮你解释的)而且住院期间护工费也是可以报销的好像是60/天,但是你要时刻提醒住院部的主治医生,不要超过医保范围。
  1
2、最后如果对方提出各种补偿例如:误工费:月工资2000元一下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高于2000那对方需要提供事故当日之前连续的3个月的纳税证明(这个上网能够查),如果是个体户,是根据行业不同而制定的,保险公司的人表示最多好像只有60元/天。营养费:必须是该伤害康复必须的.营养费的标准及给付营养费期限应的根据被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院的证明确定.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失费:据说基本是只有三种情况才成立:
1、致死
2、大出血
3、长时间昏迷。
  开车撞人后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1、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
  
2、发生财产人身损失的,由肇事车辆车主、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一起进行赔偿
  
3、由承保的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承保范围以外的损失由肇事者承担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赔偿义务人,具体的赔偿的项目视情况而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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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及时打120救人:
车撞人了,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不能逃逸,如果车撞了人逃逸了,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并且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求电话,查看被撞人的伤情,救人是第一位要做的事情。24小时以内报案:
车撞人了,要在24小时以内,最好也是第一时间拨打112,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进行立案,并且会在最短时间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
车撞人了,除了及时救人,拨打112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就是及时向自己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了,保险公司接到自己的报案后,会以最快的速度派理赔人员到现场进行查验的,查看车辆损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情况等,核定损失金额。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做好以上的救人和报案工作后,就是耐心等待,等待伤员出院,等待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金额的确定,还有就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等,这三件事情都完成后,交警会根据法律规定通知事故双方进行调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
交警会通知事故双方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就是分清事故责任,根据责任分清赔偿义务等,如果双方同意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双方签字后,就说明调解成功了,可以结案了,这个签字是有法律效力了,也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一个证件,如果调解不成功就无法进行保险索赔,需要走法律程序。整理索赔所需手续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医院开的各种票据搜集整理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就是自己的保险单,驾驶证等各种事故索赔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清楚告诉你都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并且及时通知你补充相关材料,还会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等待保险公司审核领取赔款:
在自己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后,材料齐全真实后,就是慢慢等待了,等待保险公司的内部审核和赔款的计算,内部审核通过后,就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形式向投保人,也就是自己支付赔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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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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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开车撞死人后怎么处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没有以下情况的不要坐牢: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4.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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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了,对方肇事逃逸,后续处理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建议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第三十三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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