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取消禁养区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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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有取消禁养区,只是放宽禁养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国家取消禁养区了吗

没有取消禁养区,只是放宽禁养区。

《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落实和完善用地政策:

一是,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三是,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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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禁养区有什么规定
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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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根据我国禁毒法根据我国禁毒法只有关规定以下属于我国目前硅禁毒模式的是志愿解读二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
[律师回复] 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想了解我国的相关的法律,在这中间有一些我不是很清楚想知道,我国对于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他们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和相同的地方
[律师回复] 两种罪名的主要区别
  
1、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
  
2、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实践中,涉及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界限区分问题的主要是为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
  “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合法债务,为索取非法债务如赌博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的,行为人确系出于索取合法债务的目的而实施绑架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性。但是,对于行为人与他人有债权债务关系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也要认真考察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对行为人绑架、扣押人质而目的不在于索取债务的,对行为人仍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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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禁养区?禁养区如何划定的?
禁养区的意思就是按照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政府部门指定的某些区域内不允许民众养殖畜禽,划定禁养区的时候,像是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人保护区的核心区域,风景名胜区,还有就是法律上规定的一些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都是禁止养殖牲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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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根据我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以下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自愿戒毒 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 强制隔离戒毒
[律师回复] 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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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能强拆吗
不可以强拆,但是可以依法进行拆除。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所以被划入禁养区后进行拆迁是合法的,如果对拆迁补偿有争议的,可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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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货车闯禁区怎么处罚,货车闯禁区怎么罚款?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地方属于禁区车辆都有一个专门的行车道所以较正规的马路上都有注明如:大型车、小型车、中型车的标记,有些路段由于特殊原因,只允许部分车辆的行使,那就是某些车辆的禁区。货车闯禁区电子眼拍摄车头还是车尾红绿灯处电子抓拍系统一般由二至三个抓拍为一个拍摄过程,比如一车辆闯红灯,车辆前方的电子眼就会自动拍下车前牌照号,这时如果车辆停止在道路中间,则违法信息自动判断为误拍,违法信息不进入违法库中如果车辆继续向前或者左转弯,电子抓拍系统则会拍下车身和车尾的相片。从车头至车尾的相片整个合为一体进入电子抓拍系统违法库中,由专业人员分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要根据交警根据实际情况开具的罚单为准。货车闯禁区处罚办法:罚款100元,不扣分,本地驾驶证持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15日内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外地驾驶证当场缴纳现金防止外地驾驶员不缴纳罚款,不扣驾驶证。不同的地段一般有不同的规定,但是总的原则是肯定的。以下以郯城县为例。
一、禁行区域范围和时间段
1、主城区东至205国道不含、南至南外环路不含、西至工业路不含、北至352省道郯薛线不含,实行每天600至2200限制通行。
2、东城新区东至沭河路含、南至人民路含、西至205国道不含、北至师郯路含,实行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
二、禁行车辆类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的各类载货汽车。
三、行政处罚措施
1、自2016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
2、属于禁行车辆类型车辆无《通行证》擅自进入禁行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驾驶人驾驶证进行计分。
3、属于禁行车辆类型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行区域通行的,须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单、驾驶人驾驶证和有关证明介绍信等证件到郯城交警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粘贴或放置在车上,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通行证》为免费办理。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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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闯禁区怎样处罚,货车闯禁区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地方属于禁区车辆都有一个专门的行车道所以较正规的马路上都有注明如:大型车、小型车、中型车的标记,有些路段由于特殊原因,只允许部分车辆的行使,那就是某些车辆的禁区。货车闯禁区电子眼拍摄车头还是车尾红绿灯处电子抓拍系统一般由二至三个抓拍为一个拍摄过程,比如一车辆闯红灯,车辆前方的电子眼就会自动拍下车前牌照号,这时如果车辆停止在道路中间,则违法信息自动判断为误拍,违法信息不进入违法库中如果车辆继续向前或者左转弯,电子抓拍系统则会拍下车身和车尾的相片。从车头至车尾的相片整个合为一体进入电子抓拍系统违法库中,由专业人员分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要根据交警根据实际情况开具的罚单为准。货车闯禁区处罚办法:罚款100元,不扣分,本地驾驶证持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15日内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外地驾驶证当场缴纳现金防止外地驾驶员不缴纳罚款,不扣驾驶证。不同的地段一般有不同的规定,但是总的原则是肯定的。以下以郯城县为例。
一、禁行区域范围和时间段
1、主城区东至205国道不含、南至南外环路不含、西至工业路不含、北至352省道郯薛线不含,实行每天600至2200限制通行。
2、东城新区东至沭河路含、南至人民路含、西至205国道不含、北至师郯路含,实行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
二、禁行车辆类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的各类载货汽车。
三、行政处罚措施
1、自2016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
2、属于禁行车辆类型车辆无《通行证》擅自进入禁行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驾驶人驾驶证进行计分。
3、属于禁行车辆类型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行区域通行的,须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单、驾驶人驾驶证和有关证明介绍信等证件到郯城交警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粘贴或放置在车上,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通行证》为免费办理。
全国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
[律师回复]   户籍改革不影响集体利益分配:  
1、当事人如果以前的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的,户籍改革后,还是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可以享受户口所在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反之亦然;  
3、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属于地方性政策,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  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  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你好律师,请问我国法律上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如何量刑?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我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15条规定:“禁止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禁区,禁止对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认定根据第33条规定扰乱军事禁区的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 158条(注:1979年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等等。这些都是军事禁区正常秩序的合法保障。“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的“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强行闯入军事禁区,或占据办公地点,或毁坏财物,或殴打人员。“冲击”是指使用交通工具或徒步强行闯人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是指冲击行为使军事指挥机关无法指挥;军事单位的人员、车辆、船只、舰艇无法通过,飞行无法起降;作战、训练、戒严、抢险救灾、战备、科研、教学等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等。只有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才构成犯罪,严重扰乱一般是指使军事禁区的公共财物追受严重损失的;军事活动和科研受到妨害而无法进行的;军事禁区受到破坏,导致严重经济损失,等等。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中,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这种行为属于牵连犯,应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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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禁养区的养殖场可以强制拆迁吗,禁养区如何划定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对禁养区的养殖场可以强制拆迁吗,禁养区如何划定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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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据我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以下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1自愿戒毒2社区戒毒3社区康复4强制隔离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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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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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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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2、两者性质不同。3、时间要求不同。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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