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来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