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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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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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10万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3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10万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3万元;

3、出资方式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

普通有限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

4、年检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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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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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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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规划限制开采区与禁止开采区的定义与区别
[律师回复] 矿山开采许可证不可以相互转卖.
矿山开采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
采矿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产、矿区立体范围、有效期限等。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
按照国家、市和县有关规定,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其办理程序如下: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供需情况,按照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编制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主管部门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采矿许可证由委托机关审核颁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方案;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挂牌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文件。
股份有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如何区分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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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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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股份有限责任与有限责任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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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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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变更合同期限与续签合同期限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变更合同期限与续签合同期限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1、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期限仅就此一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2、续签合同时,单位要续签,个人不同意,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以不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变更不成,原合同需继续履行到合同到期,如果单位在合同到期时要续签,本人不签,原合同终止,单位不付经济补偿,单位对合同到期不愿续签的应该支付终止合同经济补偿。
3、续签合同必须是在合同到期时,而变更合同期限,则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也就是说变更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变更。
4、续签合同是再次签订合同,也就是至少算第二次签订合同,将来或许受二次合同后再签合同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变更合同期限既满足双方在期限上的约定,又不受第几次合同的限制,因为变更合同期限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继续履行。
5、如果是派遣合同则不受几次合同限制,原则上可采用续签合同,按规定续签合同期限必须两年以上。而变更合同期限则不受必须二年以上期限的限制,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要来变更合同期限。
6、不论是合同续签或合同变更期限都不得再设试用期,因合同法明文规定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7、续签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约定可以维持原约定,也可高出原约定,而变更合同期限,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报酬原约定仍然维持不变,继续履行。
8、续签合同法律风险大,变更合同期限相对法律风险小,但两者经济责任上是相同的。
9、不论单位采用以上哪种方式来处理合同到期问题,单位与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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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第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个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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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厂与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二、两种公司类型各自的特点:
1、一人有限公司
(1)、股东为一人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3)、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
2、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
(1)、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2)、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三、一人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责任承担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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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
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董事。
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8、社会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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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区别吗
一、股东数量要求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为2人,最多为5O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上的限制,股东上万人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比较多的。二、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三、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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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两种公司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一)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二)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三)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业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组织机构的区别。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惟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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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两种公司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一)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二)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三)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业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组织机构的区别。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惟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有限责任与一人有限责任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顾名思义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就一个股东;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2、年检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3、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4、最重要一点: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意思就是说,当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不能区分时,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承担有限的责任的,以不超过出资额为标准。假设一间公司亏损并且负债严重,之前都是投资了十万块进去,而现在亏损了三十万。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亏了十万,直接破产一般就不会追求股东责任了。一人公司,一旦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就得自己再偿还剩下的20万。一人有限公司完全自己说了算,似乎可以“为所欲为”;但《公司法》为了严格限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对一人有限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创业者注册时应当慎重。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董事。
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8、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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