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分类都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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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行政诉讼判决分类都包括哪些

一、行政诉讼判决分类都包括哪些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6)明显不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

3、变更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二、行政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在哪里

行政判决和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的结论和决定。在定义上,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两者都是裁判的一种.但二者的适用是有严格区别的: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民事判决在于解决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裁定主要是针对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争议事项作出的,它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地按顺序结束。在诉讼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程序问题,都可以制作行政裁定。可以根据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作一个或者多个裁定,并且裁定不受书面格式的限制,也可以以口头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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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判决分类都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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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书包括哪些类型
行政判决书有: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第二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和再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关于行政判决书的写作是法律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应用写作的研究内容之一。再审行政判决书,由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结尾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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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判决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律师回答: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作为对上述第
(二)项的补充,行诉法又规定,人民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
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提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的,由最先收到状的人民管辖第二十一条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不得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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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类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仲裁的种类 1、对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这是行政主体对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因涉及行政管理事项行政赔偿争议所作的行政裁决。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8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失或者伤害的,公安机关裁决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后5日内将费用交裁决机关代转;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由裁决机关通知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或者扣押财物折抵。 2、对权属纠纷的裁决 权属纠纷的裁决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对特定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行政裁决。如《森林法》第14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 3、对侵权纠纷的裁决 这是指由于作为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侵害,当事人依法申请处理,就此争议作出的裁决。如《商标法》第39条规定,有本法第38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侵权人的损失。 上述只是目前我国较为规范的几种行政裁决,除此之外,其它有些法规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也有对行政裁决的规定。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的角度讲,应当对此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便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的应有功能。
行政决策的类型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决策的类型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①依据行政决策主体的地位,分为高层决策、中层决策和基层决策。
②依据行政决策问题重复程度,分为常规型决策和非常规型决策。
③依据行政决策的方式,分为经验型决策和科学型决策。
④依据行政决策的可靠程度,分为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不确定型决策。
⑤依据行政决策涉及的内容,分为业务管理决策和机关管理决策。
⑥依据决策目标要求,可分为最优决策和满意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三条[事项适用范围]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决策机关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称决策事项)的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决策。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的决策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科学决策原则]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第五条[民主决策原则]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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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的类型包括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决策的类型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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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⑴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⑶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⑷人民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八类:
1、书证
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
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电子数据
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证人证言
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当事人陈述
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是指工作人员或者人民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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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裁决是指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
1、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
2、补偿纠纷。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
3、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
4、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
5、国有资产产权。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应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拥有最终裁定权。”
6、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民间纠纷。如颁布的《民间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决民间纠纷。
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
⒈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⒉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⒊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⒋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⒌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⒍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⒎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工作人员或者人民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⑴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⑶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⑷人民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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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的类型包括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决策的类型包括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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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一)一般规定
1、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
2、原则上,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3、应当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二)罚款的收缴原则上,作出罚款决定的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作出处罚决定的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对上述原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和收缴办法办理。对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返还。
(三)行政强制措施除经申请和批准当事人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的以外,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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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都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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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公司诉讼的类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诉讼的类型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公司诉讼的概述
公司诉讼是因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特定主体违反有关现代公司具体法律制度规定的义务而引发的一类特殊的民事诉讼,其建立在现代公司相关制度基础上,没有现代公司一系列组合制度的存在,也就不会产生公司诉讼,因此,公司诉讼可以界定为: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审理和解决因违反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权利义务而引发的公司纠纷而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
二、公司诉讼的类型
(一)股东对公司提起的诉讼
1、股权确权诉讼
(1)要求确认股东资格诉讼;
(2)要求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或股票的诉讼;
(3)股东要求公司将其记载在在股东名册的诉讼;
(4)隐名股东请求确认基股东资格诉讼;
2、股东权行使诉讼
(5)股东知情权诉讼;
(6)股东表决权诉讼
(7)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诉讼;
(8)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9)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10)股东或者董事、监事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
(11)股东或者监事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诉讼;
(11)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诉讼;
3、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的诉讼
(12)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
(13)股东请求撤销公司设立的诉讼;
4、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
(14)股东请求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
(15)股东或债权人要求指令成立清算组的诉;
(16)债权人请求公司清算义务人承担违反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17)公司解散后债权人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二)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
1、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
2、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
3、公司要求撤销有关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的诉讼;
4、公司要求公司董事、监事从事竞业禁止业务所得收益归入公司的诉讼;
5、公司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勤勉或忠实义务致公司损失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6、公司请求相关人员返还公司印章、财务账簿的诉讼;
7、公司对清算组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8、公司对清算组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三)股东对股东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提起的诉讼
1、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
(1)请求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
(2)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
(3)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
(4)股权转让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形成的诉讼;(29)要求出资不实或其他有出资瑕疵的股东民事责任承担引起的诉讼;
(5)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或挂名股东转让股权而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
(6)因股权继承引起的诉讼;
(7)因股东离婚分割股权产生的诉讼;
(8)因股东分立或合并涉及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诉讼;
(四)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要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债务的诉讼;
(五)由公司债权人提起的诉讼
(1)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及其股东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
(3)公司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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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二、罚款。
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四、责令停产停业。
是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六、行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责令恢复植被、责令退还、限期拆除、限期治理、责令退回土地、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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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仲裁的种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仲裁的种类
1、对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这是行政主体对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因涉及行政管理事项行政赔偿争议所作的行政裁决。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8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失或者伤害的,公安机关裁决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后5日内将费用交裁决机关代转;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由裁决机关通知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或者扣押财物折抵。
2、对权属纠纷的裁决
权属纠纷的裁决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对特定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行政裁决。如《森林法》第14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
3、对侵权纠纷的裁决
这是指由于作为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侵害,当事人依法申请处理,就此争议作出的裁决。如《商标法》第39条规定,有本法第38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侵权人的损失。
上述只是目前我国较为规范的几种行政裁决,除此之外,其它有些法规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也有对行政裁决的规定。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的角度讲,应当对此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便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的应有功能。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二、罚款。 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四、责令停产停业。 是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六、行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责令恢复植被、责令退还、限期拆除、限期治理、责令退回土地、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二、罚款。
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四、责令停产停业。
是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六、行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责令恢复植被、责令退还、限期拆除、限期治理、责令退回土地、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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