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人钱没有借据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3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借给别人钱不还且没借条,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应按以下方法处理:1、银行汇款凭证。2、手机短信。3、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4、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借人钱没有借据怎么办

借给别人钱不还且没借条,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1、银行汇款凭证

2、手机短信。

3、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

4、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人钱没有借据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5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人钱没有借据怎么办
借给别人钱不还且没借条,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应按以下方法处理:1、银行汇款凭证。2、手机短信。3、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4、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模板,借据范本,借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民 间 借 贷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___元。
二、利息率为□无
每月__%(大写)______。
每年__%(大写)______。
三、本借款定有期限。借款时间共__个月,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的滞纳金。
本借款约定为无期限。乙方可随时要求甲方还款,但应给甲方一到两个月的宽限期。
五、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付息至实际还款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七、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或甲方有逃避债务之嫌,均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借款人为法人则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对所借款项和利息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 乙方(出借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法定住所及邮编:____    法定住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甲方担保人(签章手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见证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5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据与欠据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利息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实质的关系是金钱的借贷关系。
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出具“借据”,可能是因为借款,此时的借款合同与借据的性质类似。
但是有些借据是基于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出具的,例如因为买卖合同关系拖欠货款而出具了借条,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中,由于垫资而产生的借据等。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名称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致,由此,虽然当事人出具了借据等符合民间借贷纠纷的表征,但是如双方因基础法律关系发生争议的,仍然应当以基础法律关系作为审理双方争议的依据。
综上,显示金钱借贷关系的借款合同纠纷,可以以民间借贷案由立案
而借据不一定属于民间借贷,关键看双方是否对基础法律关系中的其他权利义务内容存在争议,没有争议的,可以民间借贷纠纷审理对基础法律关系有争议或者行使抗辩权的,仍然应当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钱不还没借据怎么办
这时候你得想办法找点儿别的证据嘛。比如说你有没有给他转账的记录呀,或者问问旁观者当时发生的情况,有没有人看到你们在说话呀,有没有那种聊天录音、短息、微信之类的也能证明这个事儿只要是你觉得能证明借款这件事真实性的就行。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去法院申请帮忙调查取证不过法院会按照规定的流程,把所有的证据都查清楚,看看借款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支据与借据的区别
[律师回复] 支据与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民法典》,“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5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别人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没证据首先是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然后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是必须要收集其他证据材料。别人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仅有借据但没有借据的可以胜诉吗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讼,被告通常会提出两种抗辩理由: 第一种抗辩理由是: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所欠款项被告已经偿还原告。 第二种抗辩理由是: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尚未向被告支付借款。 此种情况下,会依据如下裁判规则审查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一、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 原告仅以借据、收据、欠条等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被告应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钱人不还怎么办没有证据
别担心,借钱给别人的你可以从对方的话语中找到线索;还可以找个中间人帮忙作证。实在不行就试试看用猜的,毕竟有理走遍天下。不过要记得,证据还是得真实可靠才有用。所以把能证明你们之间债务关系的确凿证据要赶紧交给法庭,让他们帮你解决问题。要是你拿不出证据,那可就麻烦了,可能会导致你的债权无法得到承认和保护,影响你收回欠款的机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仅凭借据,没有借据的,能否起诉,胜诉吗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讼,被告通常会提出两种抗辩理由: 第一种抗辩理由是: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所欠款项被告已经偿还原告。 第二种抗辩理由是: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尚未向被告支付借款。 此种情况下,会依据如下裁判规则审查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一、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 原告仅以借据、收据、欠条等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被告应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钱不还也没借据怎么办
在涉及到借贷纠纷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缺乏诸如书面借条之类的直接证据,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运用其他类型的间接证据来证实借款真实发生过的事实。例如,当事人可尝试提交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以及具有录音和录像功能的设备所录制下来的相关证据,以便为借款事实的成立作出强有力的证明。若当事人因自身能力所限而无法独立搜集上述证据,他们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借人钱没有借据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