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五城区及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家庭年收入在7万以下和7万-10万(含10万)两档;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个人年收入在3.5万以下和3.5万-5万(含5万)两档;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二、公租房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具有本市户籍;
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申请人首先需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申请表格。在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可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如收入过低无法负担公租房租金,报名时先申请公租房,符合廉租条件的可同时申请租金补贴,政府将采取发放租金补贴形式补齐廉租房与公租房之间的差价。如果原来曾与父母、兄弟姐妹一同申请过保障性住房,现在因结婚出嫁等原因分户,则需提供相关证明到市保障房管理局申请退出有原保障房的共同申请人(如退出后原申请人还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原住房,不符合的按政策收回保障性住房),再按有关程序进行公租房的报名。
公租房申请、审批、分配的具体程序是:个人如实申请→社区评议(入户调查、群众评议)→街道初审→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复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住房申请局审定→张榜公示→公开摇号配租→签约入住。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市保障房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在我们国家,为了保障普通劳动者的住房的需求,所以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租房,但是公租房必须是当事人符合条件,比如说应当是属于低收入者,而且是没有住宅居住的,否则是不允许申请公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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