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后还有耕地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户口迁出后还有耕地吗

1、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4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户口迁出后还有耕地吗
一键咨询
  • 132****2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43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
农村的耕地根本就不能被继承,跟非农户口并无直接关系,就算是农村的户口,农民对承包的耕地只有使用,权耕地是集体财产,而且农村的耕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不管家里面家增加人口还是有家庭成员去世了,原先承包的耕地都不会发生变化。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耕地能买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耕地能买卖吗?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
2006年8月《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两种租赁方式
一是国有土地租赁
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
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农村户口能迁回农村吗?
非农村户口能迁回农村。但是必须满足农业户口的大学生,子女户口在城市,但父母在农村,结婚后有一方为农民户口,因政府征地导致的农转非,转到城市户口后但没有工作这五个条件。这与国家针对农村的各种政策和福利补贴,尤其是土地的确权工作以及“三权分置”的土地性质的提出有很大关系。
10w+浏览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读书户口迁出农村还能迁回农村吗
可以的,需要当地多个相关部门的采纳批准,并开具接受证明,然后按照程序一步一步来。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开具接受证明,由村领导委员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再由村民代表签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包括耕地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包括耕地吗?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户口迁移农村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迁移户口,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迁移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机构申请,获得批准后会出具准迁证,当事人再回到原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注销原户口后到迁移地办理落户即可。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户口在农村的非农户口拆迁怎么赔偿?
非农户口一般是没有任何的赔偿;只有拥有农业户口的人员才能获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户口人员拆迁房屋的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对于安置房一般是不能获得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退耕还林的林地还能转让给他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退耕还林的林地还能转让给他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流转不违法,但是不能更改土地的用途退耕还林地应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相关知识: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四川省林地流转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法取得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权属清楚的可以流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不得流转;林权流转可以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拍卖、招标、转让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可以依法继承、担保、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合作条件,也可以再次流转,但不得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林权流转期限应当根据森林、林木的林种、树种、林龄、开发目的、开发形式等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用材林以轮伐期确定流转期限为宜,最长不得超过该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若原未确定林权有效期的,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
农村耕地私自买卖。我没有证据怎么起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互换,及时办理相关登记、出租。
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可以采取转让,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发包方同意转让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承租方等,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及时予以纠正,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
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以转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在同等条件下、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
(四)流转方式,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
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自愿,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现予公布,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第二十九条采取互换、面积。
第五章流转管理第二十五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指导签订。第十二条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大中小红绿蓝黑打印(农业部令第47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座落。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第二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以转让,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互换;
(九)违约责任。第十六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乡(镇)人民政府调解。第十四条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当事人协商不成的;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出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截留。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第三章流转方式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第十八条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扣缴、期限和具体条件,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第二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正确履行职责,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部长。第三十条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出租,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质量等级、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荒滩等农村土地;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住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通过招标、荒沟:杜青林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九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经发包方同意后。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应当及时办理备案、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第三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注销或重发手续。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文本。第十三条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以转包。
第四章流转合同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入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以转让方式流转的,遵循平等协商,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出租。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出租;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第二十条通过转让,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第十七条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出租、荒丘。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本办法所称受让方包括接包方、有偿的原则、权限和期限等
能怎么对农村宅基地,耕地征收进行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对农村宅基地,耕地征收进行补偿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对农村宅基地,耕地征收进行补偿
先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即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宅基地的补偿费用肯定是和耕地的补偿不一样的。
耕地征用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而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方式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是村集体所有的,再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注意,这两种补偿并不是都能拿到的。
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村集体,所以这部分的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的使用人。但是呢,房屋的产权是咱村民私有的,所以房屋补偿是归村民所有。
另外,如果咱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村民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农村宅基地拆迁8项补偿款
1. 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
2. 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
3. 附属物补偿,包括禽舍、水井、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热水器水电表移装费、花坛、铝合金等;
4. 搬家费;
5. 临时安置补助费;
6. 搬迁奖;
7. 院内土地补偿;
8. 院外小菜地,这个常常合并在统一征地里补偿。
房屋拆迁补该怎么算?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是参照当地的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农村户口迁出后还有耕地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