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98人
专家导读 关于专利优先权的规定是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后的12个月之内,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就相同主题递交专利申请书的,可以在国内享有优先权,不过要求优先权的话,应该在申请书中提出书面申明。
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申请专利权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专利申请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确定下来专利优先权也非常重要,因为就相同主题申请专利权的话,有优先权的一方被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第一次申请专利,建议委托专利代办机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申请专利优先权多少个月内?
申请专利优先权一般需要在十二个月内进行,必须是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十二个月内,如果是属于外观设计的,那么就需要在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只要获得受理自己的专利就不会被他人侵犯。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申请专利优先权多少个月内?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申请专利优先权多少个月内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申请国外专利优先权的用处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国外专利优先权的用处有哪些
一、简化和规范手续
在申请国际专利的时候,申请人只需要向本国专利局递交一份申请,就等同于向PCT内的多个缔约国递交了申请。这一好处为申请人申请国际专利提供了不少便利,总结为一句话就是:一表多国,简单便捷。
二、调整申请策略,节省开支
国际专利申请的PCT途径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并且它还有初审阶段和检索阶段。整个过程可以在申请人的要求下长达30个月,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使申请人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去对申请国家的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进而决定是否要继续申请该国的专利。如果最终决定不申请外国专利,则可以节省费用。同时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不仅降低了风险,还被提供了较大的利益保障。
三、可以有较长时间来筹集申请经费
申请外国专利,费用其实还是比较昂贵的。尤其是同时申请几个国家,对于申请人来说将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申请人的经费不足,可以在国际申请时候通过PCT途径将主要费用的支付时间延长。根据PCT途径的规定,支付时间最长可以延长到自优先权日期30个月。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虽然延长了支付主要费用的时间,但是这并不会影响申请人获得申请日的时间。
申请国外专利优先权的用处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国外专利优先权的用处有哪些
一、简化和规范手续
在申请国际专利的时候,申请人只需要向本国专利局递交一份申请,就等同于向PCT内的多个缔约国递交了申请。这一好处为申请人申请国际专利提供了不少便利,总结为一句话就是:一表多国,简单便捷。
二、调整申请策略,节省开支
国际专利申请的PCT途径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并且它还有初审阶段和检索阶段。整个过程可以在申请人的要求下长达30个月,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使申请人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去对申请国家的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进而决定是否要继续申请该国的专利。如果最终决定不申请外国专利,则可以节省费用。同时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不仅降低了风险,还被提供了较大的利益保障。
三、可以有较长时间来筹集申请经费
申请外国专利,费用其实还是比较昂贵的。尤其是同时申请几个国家,对于申请人来说将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申请人的经费不足,可以在国际申请时候通过PCT途径将主要费用的支付时间延长。根据PCT途径的规定,支付时间最长可以延长到自优先权日期30个月。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虽然延长了支付主要费用的时间,但是这并不会影响申请人获得申请日的时间。
在多个国家申请了专利,有优先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由于一份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的内容不一样,有的包含较多的技术特征,有的包含较少的技术特征,因此又可能出现“在后申请”的一部分可以享受优先权,另一部份不能享受优先权的现象,这就是很自然引入部分优先权和多项优先权。  按照优先权的项数可以划分为多项优先权和部分优先权。  多项优先权:如果一件中国在后申请记载了好几个技术方案,例如,记载
A、
B、
C三个技术方案,而这三个技术方案分别在三件中国首次申请中公开过,则该中国在后申请可以要求多项优先权,即
A、
B、
C三个技术方案分别以其在中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为优先权日。但要求多项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关于单一性的规定。  部分优先权:在后申请通常总是在在先申请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完善。这样,在后申请可能会增加了在先申请中所没有的技术方案。当出现这一情况时,不能以后一申请增加了内容为理由而断定优先权要求不成立,而应当给予部分优先权。即对其包括在在先申请中已经清楚记载的相同主题的技术方案给予优先权,而没有记载的,不能享有优先权,视为在后一申请提出时才提出,即在后一申请的申请日提出。  按照优先权的归属可以划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其原则同样适应于我国申请人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所谓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相关知识补充:  关于专利优先权的次数:  优先权是指必须至少有一个在先的专利申请两个专利必须有相同的内容。在后申请的专利必须在前一申请专利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否则就不能要求优先权了。在后申请被同意享有优先权后,其申请日与前一个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相同,这就是优先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后申请的内容中,必须是与前一个申请的内容相同的部分,才能享有优先权,不同的部分不能享有优先权。  由此可见,可以要求优先权的次数与你申请专利的次数有关,对一个专利申请来说,前面有几个相关内容的专利申请,你就可以要求几个专利的优先权,但必须是一次性提出。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你申请了几个专利,就可以申请几次优先权。  关于优先权的申请条件:  
1、享有外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外国首次申请)后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2)就发明和实用新型而言,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外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3)申请人提出首次申请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应当是同中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创造与外国首次申请审批的最终结果无关,只要该首次申请在有关国家或政府间组织中获得了确定的申请日,就可作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基础。  
2、享有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只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首次申请)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3)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主要有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一个国家的专利可以有多个优先权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由于一份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的内容不一样,有的包含较多的技术特征,有的包含较少的技术特征,因此又可能出现“在后申请”的一部分可以享受优先权,另一部份不能享受优先权的现象,这就是很自然引入部分优先权和多项优先权。  按照优先权的项数可以划分为多项优先权和部分优先权。  多项优先权:如果一件中国在后申请记载了好几个技术方案,例如,记载
A、
B、
C三个技术方案,而这三个技术方案分别在三件中国首次申请中公开过,则该中国在后申请可以要求多项优先权,即
A、
B、
C三个技术方案分别以其在中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为优先权日。但要求多项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关于单一性的规定。  部分优先权:在后申请通常总是在在先申请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完善。这样,在后申请可能会增加了在先申请中所没有的技术方案。当出现这一情况时,不能以后一申请增加了内容为理由而断定优先权要求不成立,而应当给予部分优先权。即对其包括在在先申请中已经清楚记载的相同主题的技术方案给予优先权,而没有记载的,不能享有优先权,视为在后一申请提出时才提出,即在后一申请的申请日提出。  按照优先权的归属可以划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其原则同样适应于我国申请人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所谓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相关知识补充:  关于专利优先权的次数:  优先权是指必须至少有一个在先的专利申请两个专利必须有相同的内容。在后申请的专利必须在前一申请专利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否则就不能要求优先权了。在后申请被同意享有优先权后,其申请日与前一个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相同,这就是优先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后申请的内容中,必须是与前一个申请的内容相同的部分,才能享有优先权,不同的部分不能享有优先权。  由此可见,可以要求优先权的次数与你申请专利的次数有关,对一个专利申请来说,前面有几个相关内容的专利申请,你就可以要求几个专利的优先权,但必须是一次性提出。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你申请了几个专利,就可以申请几次优先权。  关于优先权的申请条件:  
1、享有外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外国首次申请)后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2)就发明和实用新型而言,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外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3)申请人提出首次申请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应当是同中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创造与外国首次申请审批的最终结果无关,只要该首次申请在有关国家或政府间组织中获得了确定的申请日,就可作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基础。  
2、享有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只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首次申请)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3)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8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关于租赁合同约定优先权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因为有一些相关事情要处理。
[律师回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发明专利的优先权内容是什么?
发明专利的优先权内容有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对于优先权的认定和使用情况,应当在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的12个月内享受优先权,具体情况由知识产权部门根据实际作出认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一下担保法抵押优先受偿的相关内容,我朋友家里最近打官司需要用到相关的知识
[律师回复] 《担保法》有关优先权的法条有:
  
1、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2、质权的优先受偿权。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3、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外观专利国内优先权可以享有吗?
外观专利国内是不享有优先权的,在我们国家只有对于自己创新发明的事物或者在社会上非常实用且新颖的专利才能够享有优先的权利,是因为便利这两个类型在使用过程中的转变,而外观设计通常都是固定的而不可能有转换可能性,因而不曾设立过优先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国家优先购买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种类,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中,常见的有四种: 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必须将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条例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出售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权 1988年2月25日办公厅转发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鼓励职工购买公有旧住房的意见》中规定:“出售旧房时,原住户有优先权。”因此,此优先权是针对公有旧房的原住户而言。 4.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1991年11月23日公布的住房制度政策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改革的意见》中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卖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 所谓“优先”主要是指时间上的优先,这种优先在时间上一般规定为3个月。在条件等同时,只有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之后,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他人。 在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如果二者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行为应属无效。如果房屋所有人以明赠暗卖的办法规避法律,变相侵犯他人优先购买权的,如果权利人主张优先购买权,那么应确认这种“赠与”的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 若房屋所有人以其它方式侵犯他人的优先购买权,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而原共有人或承租人要求优先购买,人民应确认房屋所有人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关系无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