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找律师申请婚姻当然是可以的,案件的受害者是可以请律师来代理自己的案件,而且律师也可以通过专业的知识为自己代理,从而可以更大的权利争取胜诉权,无效的婚姻自始都是属于无效的。
{ArticleTitle}

一、找律师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找律师申请婚姻无效完全是可以的,律师是可以把自己的诉讼请求更利益化,确保胜诉的机会也会更大;

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对于婚姻当事人提出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进行调解。经法院调解,双方己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另行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经调解,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达不成协议,可以在判决书中对该内容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分条款一并进行判决。当事人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条款无权进行上诉,但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判决不服,可以进行上诉。二审法院仅审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

利害关系申请人申请婚姻无效的,其只能就婚姻效力提出请求,而无权要求处理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婚姻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了主张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如果婚姻当事人不提出的,可以另行解决。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1日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姻无效需要由婚姻的当事人或者是有利害关系的人到法院申请,如果自己不具备相关的知识,那么是可以请律师为自己代理所有的事项,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法院才会结合自己实际的诉求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找律师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一键咨询
  • 130****3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8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2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诉婚姻无效用请律师吗?
申诉婚姻无效是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因为申请婚姻无效是非诉讼案件。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的请求时一般是不需要聘请律师的,法院将会对婚姻无效的申请进行受理并作出是否撤销婚姻的决定。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也是逐渐减少自始无效婚的种类,相应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这一趋势主要是基于对婚姻事实性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如果将大多数违法婚姻纳入无效婚姻的范围,作自始无效处理,虽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安定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男女双方的结合,不符合结婚的私益要件,并未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时,将撤销该婚姻的权利赋予相关当事人,这使法律更具人文关怀的精神,更符合婚姻关系作为基本民事关系的实质,也符合无效婚姻立法的国际潮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笔者认为,重婚和近亲婚,分别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此外,对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仅列举了胁迫一种情形,而《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的婚姻不仅局限于受胁迫结婚,还包括欺骗婚、误解婚、虚假婚等,这些婚姻由于欠缺结婚合意这一法定要件,也应划归可撤销的范畴。
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也是逐渐减少自始无效婚的种类,相应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这一趋势主要是基于对婚姻事实性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如果将大多数违法婚姻纳入无效婚姻的范围,作自始无效处理,虽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安定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男女双方的结合,不符合结婚的私益要件,并未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时,将撤销该婚姻的权利赋予相关当事人,这使法律更具人文关怀的精神,更符合婚姻关系作为基本民事关系的实质,也符合无效婚姻立法的国际潮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笔者认为,重婚和近亲婚,分别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此外,对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仅列举了胁迫一种情形,而《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的婚姻不仅局限于受胁迫结婚,还包括欺骗婚、误解婚、虚假婚等,这些婚姻由于欠缺结婚合意这一法定要件,也应划归可撤销的范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姻无效申请书
婚姻无效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请求:请求宣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事实与理由。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人签字,日期。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性婚姻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无性婚姻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理解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理解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也是逐渐减少自始无效婚的种类,相应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这一趋势主要是基于对婚姻事实性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如果将大多数违法婚姻纳入无效婚姻的范围,作自始无效处理,虽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安定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男女双方的结合,不符合结婚的私益要件,并未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时,将撤销该婚姻的权利赋予相关当事人,这使法律更具人文关怀的精神,更符合婚姻关系作为基本民事关系的实质,也符合无效婚姻立法的国际潮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笔者认为,重婚和近亲婚,分别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此外,对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仅列举了胁迫一种情形,而《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的婚姻不仅局限于受胁迫结婚,还包括欺骗婚、误解婚、虚假婚等,这些婚姻由于欠缺结婚合意这一法定要件,也应划归可撤销的范畴。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简述无效婚姻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述无效婚姻及婚姻无效的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已办理结婚登记,除胁迫婚姻以外的其他欠缺婚姻之实质要件的婚姻。其无效事由有四: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是封闭式的。除此之外,均不属于无效婚姻。
故《婚姻法解释
(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10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无效婚姻的补正
《婚姻法解释
(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规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例如:重婚的,有配偶一方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原配偶死亡)的;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者已达到法定年龄的。故,唯一不能治愈的无效原因仅有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自然血亲关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性婚姻能够申请婚姻无效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无性婚姻能够申请婚姻无效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何补正无效婚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何补正无效婚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已办理结婚登记,除胁迫婚姻以外的其他欠缺婚姻之实质要件的婚姻。其无效事由有四: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是封闭式的。除此之外,均不属于无效婚姻。
故《婚姻法解释
(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10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无效婚姻的补正
《婚姻法解释
(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规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例如:重婚的,有配偶一方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原配偶死亡)的;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者已达到法定年龄的。故,唯一不能治愈的无效原因仅有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自然血亲关系。
该怎么解释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该怎么解释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也是逐渐减少自始无效婚的种类,相应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这一趋势主要是基于对婚姻事实性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如果将大多数违法婚姻纳入无效婚姻的范围,作自始无效处理,虽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安定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男女双方的结合,不符合结婚的私益要件,并未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时,将撤销该婚姻的权利赋予相关当事人,这使法律更具人文关怀的精神,更符合婚姻关系作为基本民事关系的实质,也符合无效婚姻立法的国际潮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笔者认为,重婚和近亲婚,分别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此外,对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仅列举了胁迫一种情形,而《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的婚姻不仅局限于受胁迫结婚,还包括欺骗婚、误解婚、虚假婚等,这些婚姻由于欠缺结婚合意这一法定要件,也应划归可撤销的范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性婚姻能够申请婚姻无效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无性婚姻能够申请婚姻无效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何补正无效婚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何补正无效婚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已办理结婚登记,除胁迫婚姻以外的其他欠缺婚姻之实质要件的婚姻。其无效事由有四: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是封闭式的。除此之外,均不属于无效婚姻。
故《婚姻法解释
(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10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无效婚姻的补正
《婚姻法解释
(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规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例如:重婚的,有配偶一方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原配偶死亡)的;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者已达到法定年龄的。故,唯一不能治愈的无效原因仅有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自然血亲关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听我朋友说,他有个亲戚才18岁,说现在结婚了,但是现在对方要以婚姻无效起诉书,起诉这段婚姻无效,这个是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回复] 新婚姻法增设无效婚姻制度,其用意可以概括地解释为如下三方面:
(一)处理违法结婚的必要手段。违法结婚问题,在我国任何时期都存在。虽然1950年婚姻法以来,我国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对要求结婚的当事人资格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核与把关,但是由于从事结婚登记工作的人员有限、水平所限,有的当事人有意向登记机关隐瞒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欺骗登记机关获得结婚的现象仍存在,更有相当多人的结婚根本没有去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也就没有人对其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进行审核与把关,因此,违法结婚的情况一直存在,而且相当严重。对这些当事人,采用批评教育、罚款的办法不足奏效。如果不对违法结婚加以处理,或者允许其像合法婚姻似地存在,则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就可能无法落到实处,甚至可能成为“纸上谈话”。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和地区解决违
法结婚,都是采用婚姻无效制度专门用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通过无效婚姻制度,追究违法结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宣布其婚姻无效。
(二)保护合法婚姻的需要。如前所述,如果允许违法缔结的婚姻继续存在,它对合法婚姻就构成一定威胁。不论是否遵守法律,当事人想怎么结婚就怎么结婚,岂不极大地损害了依法结婚成立婚姻的当事人的利益?
(三)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婚姻是当事人一辈子的重大事件,与什么样的人结婚,关系到当事人所有利益。任何一方当事人希望自己的婚姻权利和利益得以实现并得到法律保护,其前提在于婚姻是依法成立的。如果婚姻的成立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则当事人所期待的利益极可能无法实现,即使短期内实现了,仍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由于当事人作为居民,能力有限,有时难以完全把握另一方的情况,该方虽是符合结婚条件结婚的,但另一方却有意隐瞒了不符合结婚条件情况,这样缔结的婚姻对另一方的利益就是一种损害。因此,国家设立无效婚姻,有助于帮助上当受骗结婚的当事人摆脱困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结婚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这除了被当事人利益考虑外,同时也是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法律作为社会道德最低限度要求体现,表达了国家和社会对婚姻的基本立场和态度,这种规定是为社会整体利益着想的设计和要求,不允许居民个人随意破坏。因此,无论是从维护结婚条件制度的权威,还是从国家维护社会公认道德标准和善良风俗出发,或者从追求较大素质的民族后代出发,都必须对违法结婚的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
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什么时候开始无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制度它是保障婚姻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结婚的条件与程序,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制裁违法婚姻的重要措施“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
二、只有才有权宣告无效婚姻由于宣告无效婚姻意味着对已存在的“婚姻”使其从根本上丧失婚姻的效力,因此宣告婚姻无效必须严肃慎重我国的无效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来宣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使双方当事人对认定婚姻无效都无异议,也无权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
三、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况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0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四、无效婚姻对双方财产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根据《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据此,无效婚姻对财产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
(一)首先是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的原则是个人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二)协商不成,则照顾无过错方
(三)夫妻财产共有制不适用于无效婚姻的财产纠纷无效婚姻对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
(一)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二)无效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仍应当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找律师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