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台婚姻法解释废止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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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法典》出台婚姻法解释会废止的,因为我们国家现在为了配套《民法典》能够实施,也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些新的司法解释将会代替原来的司法解释,这也就意味着原来司法解释将不再适用,其法律效力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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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出台婚姻法解释废止吗?

《民法典》出台婚姻法解释会废止的,《民法典》实行后原有司法解释是废止的,与《民法典》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不统一甚至抵触的司法解释应当被废除,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应根据《民法典》条文内容及精神作出。

据《民法典》起草专家谈到该问题时提到了以下几个观点:

1、《民法典》施行日期为在接下来的半年多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应启动司法解释的清理工作;

2、与《民法典》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不统一甚至抵触的司法解释应当被废除;

3、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应根据《民法典》条文内容及精神作出;

4、与《民法典》不抵触的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还应当继续有效,并等待最高院新颁布司法解释来进行清理。

二、有哪些法律将被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包括八个部分: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第三编合同,第四编人格权,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第七编侵权责任,附则,一共1260个条款。《民法典》第1260条(最后一条)明确规定:本法自施行。

同时将废止的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会正式生效,届时最高法院将废止上述九部法律,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应该同步废止,其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矛盾的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则可以等待最高院颁布新的司法解释来进行修改或者替换。

在当代的社会,相关的法律当中都有配套的司法解释出台,这样的话是可以保证法律能够正确地实施的,毕竟司法解释当中所规定的内容是比较的具体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就有配套的司法解释,之前司法解释应当予以废止。

在当代的社会,《民法典》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民法典》当中内容包括有家庭婚姻篇,这一方面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来予以规定,但是之前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将会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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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实婚姻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可分为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和不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两种。事实婚姻的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必须是男女双方异性的结合,同性之间不能成立婚姻,只能是同居,这是由婚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至于男女双方以前是否有配偶或未婚,我认为不能影响事实婚姻的成立。
2、男女双方必须有共同生活的行为。没有同居生活的不能构成事实婚姻。而法律婚只有当事人进行了登记,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有没有同居生活不影响其婚姻关系的成立,重形式而轻实质。有观点认为这里的同居行为“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夫妻共同生活”,但性生活不应成为事实婚姻成立的必要要件,因为婚姻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具有多样性,其因人而异,可根据当事人的爱好、兴趣和特点而各有不同。性生活只是夫妻婚姻生活中一部分,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而不是以性生活为基础,没有性生活仍然可以缔结婚姻,但没有感情,婚姻就无从谈起。
3、男女双方的这种同居行为必须是以夫妻名义进行。这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前提,也是事实婚姻与同居、通奸、姘居及等非婚姻两性关系的根本区别。后者不以夫妻的名义,也没有缔结婚姻的目的。
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事实婚姻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其与法律婚姻(登记婚)最大区别。事实婚姻有符合实质要件的,也有不符实质要件的;有有效的事实婚姻也无效的事实婚姻。法律婚也一样,也有一些当事人虽然取得了结婚登记,但由于各种原因也有符合实质要件和不符合实质要件的,例如当事人隐瞒有关事实骗取登记或登记机关违法登记、审查不严将不应给予登记的给予了登记等,同样存在有效或无效的法律婚。只不过法律婚注重婚姻的社会属性,当事人只要进行了登记,即使不同居生活,不以夫妻名义,也没有夫妻之实,法律上也承认其夫妻关系,重形式而轻实质。事实婚则注重婚姻的自然属性,要求当事人应以夫妻之名行夫妻之实,重实质轻形式。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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