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返还彩礼一般返多少
返还彩礼时一般可能会减少数额。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综上,我们了解到彩礼钱一般是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要是男女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结婚之后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况,那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通常返还结婚彩礼的时候基本很少可以全部返还。
彩礼的支付,在大多数的地方还是存在的,这属于一种地方习俗,我们国家对此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但是彩礼支付之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用于置办结婚的物品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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