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离家要根据当事人离家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开,其行为涉嫌遗弃家庭成员。如果以后双方离婚,那么对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育有子女离家出走不照顾子女的,构成遗弃罪的,需要负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些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家出走,这种行为是会很容易导致夫妻破裂的,如果一方提起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法院是会给予解除婚姻的判决,同时还要要求出走方承担起赔偿的责任,如果育有孩子的话,那么还需要承担该有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