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财产继续方面新增了侄、甥可以拥有继承权、对改过自新的人可以拥有继承权、取消了遗产公证优先的规定、新增了打印遗嘱的继承方式、可以设定遗传管理人员等。
第一,扩大代为继承的范围。我们都知道,财产继承开始以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但《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条款增加了继承人的甥、侄的继承权,扩大了继承人范围。
第二,还设立了宽容的一个制度,给继承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比如生活中有子女不孝顺父母的,在丧失继承权之后有悔改的,法律会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使得继承人有重新获得继承权的机会。
第三,删除遗嘱公证优先条款。在现行的《继承法》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规定修改之后,在立出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只选择最后一份符合条件的遗嘱作为执行标准。
第四,新增了遗嘱的形式。此前多是手写遗嘱,新规又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使遗嘱能够更长久的保存。不过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打印遗嘱需要两个或以上见证人、每页要签日期和姓名,录像遗嘱需要在声音和图像中记录两个或以上见证人的姓名、肖像和日期。
第五,增设遗产管理制度。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明确指定遗嘱管理人,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遗嘱管理人可以收取报酬。
第六,遗产的范围扩大了。《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有相关保护,因此依照规定,只要是自然人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包括虚拟财产。
第七,完善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民法典》规定,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扶养人扩大到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也就是说,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扶养人,更加有利于老年人的利益保护。
此外,民法典还增加了“隐藏遗嘱、欺诈和胁迫订立遗嘱将受到惩戒”。
民法典在继承方面新增了很多内容。包括侄甥可以继承遗产、可以设立专门的遗产管理人员、扩大了遗产继承的范围记忆完善了遗产赠予抚养人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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