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宅基地性质会影响土地征收的补偿价款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原宅基地性质会影响土地征收的补偿价款,这是由于《土地管理法》之中明确规定了,实施征地行为的一方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从用途上来将,宅基地属于建设类型的用地。

原宅基地性质会影响土地征收的补偿价款吗?

一、原宅基地性质会影响土地征收的补偿价款吗?

1、原宅基地性质会影响土地征收的补偿价款,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宅基地的土地性质

通常所说的“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取得使用权的,用于建设住宅的集体土地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宅基地”还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从使用的角度来说,“宅基地”是农民建设住宅的土地,建房农民具有土地使用权

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用途,政府若是想要征收、征用村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等类型的土地,那么在实施征收、征用的行为之前,需要先确定土地的性质、制定土地的征收、征用补偿方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4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原宅基地性质会影响土地征收的补偿价款吗?
一键咨询
  • 171****8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5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0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宅基地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
[律师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部分,集体土地可以分为农业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而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部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
2、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
3、该法第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4、因此有学者认为: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几乎成为不可能。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因而不具有可交易性,当然不能参与市场流转。本意就是为了防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冲击房地产市场。其所谓的冲击房地产市场,实质上就是打破政府对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垄断,直接危及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既得利益,而这种利益习惯性地被称之为国家利益。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的主体不容讨论,就连其使用权的商品性定位也是值得探究的。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54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定位是什么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部分,集体土地可以分为农业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而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部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4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转让价格
经批准尚未建设的村民宅基地可等面积照顾购买安置房,购买价格按照低于建筑成本价1300-1500元/平方米计算,对低层房屋还可按照低于建设成本价照顾购买。
10w+浏览
我朋友家是农村的,一直没搞清楚他们家的房子和宅基地的性质,趁此机会托我问问农村宅基地性质是什么,最好准确点?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的主体资格。我国《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哪些人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但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就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方面明确规定,初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农村村民”,而且《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众多地方性法规,都规定仅有农民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才可申请宅基地。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能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村集体成员都有权以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与成员权联系在一起的。农村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无偿或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这也是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的居住条件,从而维护了农村的稳定。由于宅基地具有福利的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获得宅基地大多是无偿的或者只要支付较少的地款就可以获得,而不可能按市价购买。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主体是“农村村民”,应无疑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宅基地征收地价怎么确定
宅基地征收地价无固定值,依据市、县级政府的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方案确定。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贴及其他费用。土地补偿费用为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费用根据农业人口数量确定,不超过每公顷标准区域内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4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拆迁宅基地补偿价
农村拆迁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进行土地征收、征用或者拆迁时,对农民宅基地及其上附建筑物进行补偿的费用。这个补偿价格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农民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在中国,农村拆迁宅基地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宅基地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或者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常熟2020宅基地翻建跟户口的性质相关吗
[律师回复]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况且上面还有房屋你完全可以确权。宅基地是空的,而你又不在村里这个宅基地应该收回。
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
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
第一项,可以享有完全补偿,即包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符合上述
第二项,只享有地上物补偿。
3、关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我国自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全登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今年年初,根据的要求我国在国土部下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业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海权等合并,有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管理报批。该两项工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下一步放开集体土地交易限制、成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做准备。现在,在我国部分地区一开始试点该项工作。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54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宅基地 > 原宅基地性质会影响土地征收的补偿价款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