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技术合同备案后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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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厦门技术合同备案后可以享受免征收增值税,减免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到当地科委将技术合同进行登记并持登记合同与其他相关单据到税务局备案。
厦门技术合同备案后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厦门技术合同备案后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减免所得税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专利申请清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不享受所得税减免。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同经认定登记后,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甲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合作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奖酬金

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研究机构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技术服务等活动,合合同经认定登记后,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提取奖酬金,奖酬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5、科技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作为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单位申报与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作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单位开放式创新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

-可作为高企认定“技术性收入”等的辅助佐证。

二、技术合同备案后怎么享受税收优惠?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对其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何种技术合同做出结论,进行分类登记,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审批奖酬金的专项管理工作。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就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信贷、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因此,将技术合同到当地科委进行登记后,持登记合同与其他资料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就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免征收增值税,减免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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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专利技术转让方购买研发设备相关的增值税优惠问题
技术转让方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常常要采购一些价值不菲的研究设备,这些设备的价款中包括了增值税的税款。如果技术转让方是专门从事技术研发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在“营改增”之前,他们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其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是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的;而在“营改增”试点之后,他们作为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其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也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因此,对于专门从事研发与技术转让的公司或事业单位,如果在研发过程中需要购买大量的研发用设备,其承担的增值税税负必然较大。
三、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分析
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等文件的规定,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中,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不享受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享受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此外,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主体,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合资企业。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全能范围。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权能范围是指居民企业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或转让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的许可使用权。
3、技术转让的客体范围。根据财税【2010】111号文的规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客体范围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此外,上述技术转让的范围虽然没有特别提及技术秘密,但技术秘密是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储存形式,也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资产之一。从财税【2010】111号文所列举的技术类知识产权看,技术秘密的转让也应该在技术转让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范围之内。
财税[2013]106号文件中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个人转让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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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减免  对于外资公司所得税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  
二、2013年后外资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度办法  自2013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公司,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13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13年起按25%税率执行。自2013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公司,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13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公司,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公司。  
三、外资公司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外资公司取消税收减免及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后,那么外资公司还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目前,外资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当地政府的返税,即对于外资公司注册在当地的,将一部分由外资公司交纳的税收,再返还给外资公司。  其中,以上海外资公司返税优惠政策最好。上海外资公司注册所在区不同,其税返税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尽相同。  
四、上海外资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上海税收优惠政策最好的区:崇明区。营业税可返外资公司实际交税额的40-50%,企业所得税返16-20%,增值税可返实际交税额的6-9%。  上海税收优惠政策较好的区:奉贤区、金山区。营业税可返外资企业实际交税额的35%左右,企业所得税返16%左右,增值税可返实际交税额的6%。  上海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的区:闵行、嘉定、松江、南汇等郊区。  上海市区注册的外资公司,则已经取消了返税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上海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需将外资公司注册在上海各区的开发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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