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附加保密条款怎么书写?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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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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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附加保密条款具体需要写明保密的具体内容、保密的期限、保密双方的权利义务、未履行保密义务的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当中的保密条款明确约定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附加保密条款怎么书写?

劳动合同附加保密条款怎么书写?

劳动合同附加保密条款首先应当写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即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再依次写明以下内容: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包括相关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二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对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四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一年。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年内,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同一县级区域与乙方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房地产企业担任任何直接竞争性的职务。

第六条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浮动工资部分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策划方案、市场分析数据、技术及运行方案、技术文档、法律文本、相关的函电等等。

第八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财务报表资料、项目合同、客户资料、房源信息、管理及制度文本、人事薪酬制度、销售策略、行销计划等等。

第九条 甲方不论以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需留下相关一切软硬件。

第十条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可从其劳动报酬中扣除),乙方可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之外,本合同永久有效。

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密费一般是用人单位要求知晓该单位相关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遵守竞业禁止的约定而给予的适当补偿。就劳动合同本身而言,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违反了法定或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业务时,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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