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必须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在国务院规定的试点地区,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到工商局去备案的,国务院规定的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深圳等,在这些城市,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可合并办理。
施工合同必须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一、施工合同必须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在国务院规定的试点地区施工合同不需要去工商局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

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3、试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三、施工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

事实上,建筑领域内的工作人员,有必要了解一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通知,但是,目前国务院的最新政策仅在试点城市执行,除国务院规定的试点城市之外,在其他城市施工合同还是要备案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施工合同必须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施工合同必须到工商局备案吗?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合同已经不需要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只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完成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提交有关施工合同材料以及相关申请,在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合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即可,具体情况下可以由上述部门审查处理。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买房合同是不是必须在房管局备案?
[律师回复] 购房合同都要去房管局备案。
一、购房人买房子没有备案的,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确权,对购房人来说有风险,需要及时联系开发企业或出卖人及时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三、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四、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可以登录当地房管局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施工合同必须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在一些试点地区不需要进行备案。几乎在我国的一线城市,还有直辖市地区都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它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提高工程的进展效率,是一项有利于工作效率促进的最新举措。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办理不动产权证必须要到房管局备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办理流程编辑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户口本,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图章等、《墙界表》、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在交纳了手续费。5,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面积计算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施工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施工合同是必须备案的。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必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要进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依据法律规定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开发商交付房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开发商交付房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商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的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预售商品房的购买者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者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开发商应当协助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有关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法律对房屋交付条件作了上述规定,购房合同中一般也有相关内容。建设部及各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里均有示范条款,购房者可结合法律规定和示范条款在合同中对房屋的交付条件详细约定。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哪类施工合同必须备案?
所有种类的施工合同都是可以不需要到建委进行备案处理的;如果是没有合同标的的施工合同或者是其他合同的话就不要进行备案处理的。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约定条款。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开公司需要去工商局登记吗?是必须去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的合伙合同就是入股协议,这个协议如果你们认为有必要,是可以签订的,不过不用通知工商局,这是民事合同,如果没有什么特殊需求,直接公司章程规定内容即可。
  股东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办理营业执照必须要工商局才给拍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不是代表要罚款,
  而是工商部门督促你赶紧去办理营业执照,
  这其实是工商局放了你一马,按规定工商局是可以立即对你处罚的
  只要你在《责令改正通知书》期限内办理好营业执照就没问题的了
  如果过了期限还没办好,却没有暂时关门停业,而是继续无照经营,那就是逼着工商部门对你处罚了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根据《条例》(即《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补充】:还有个问题就是他给我的通知期限是 3天,但我去办理的时候因为证件手续不齐全没有办理成功,晚几天去办的时候就让我交罚款,可以不 交吗?
  答:工商局的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有没有让你在一些文书(例如《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上签名?有没有要求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你的店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给他们?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给你《听证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
  如果都没有的话,应该不用交罚款都行,你赶紧暂时别开门营业,去工商局,客气点请他们把营业执照发给你,等办好了营业执照再去做生意,
  对了,工商局的人要求你签名的时候,看清楚是什麽东西才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施工合同必须备案的吗?
施工合同是必须要备案的。其备案方法包括:1、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网上申报合同备案;2、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上填写相关的信息;3、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的文件资料到相关的办事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最后如果该合同符合要求了的,才能加盖专用章。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公司地址变更,租赁合同必须要去工商局吗
[律师回复] 只要有这个手续,工商局就给办了,但有个前提,你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应该可以。 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所需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后办公地址的使用证明 3、公司未变更前原来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4、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二、公司经营地址变更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工商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首先是新办公地点的租赁合同(要到出租房管理中心备案),办这个要交税不是很多 2、带上你租赁合同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到工商局填一份变更表,如果不是法人本人去办的话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要打印一份公司更改营业地址的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改修正案(这两份东西工商局都有样板看的) 4、备好以上资料后到工商局办理。
房屋出租必须备案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八、其他事项
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施工合同必须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