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类施工合同必须备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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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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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所有种类的施工合同都是可以不需要到建委进行备案处理的;如果是没有合同标的的施工合同或者是其他合同的话就不要进行备案处理的。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约定条款。
哪类施工合同必须备案?

一、哪类施工合同必须备案?

所有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进行备案的,目前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已经取消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规定。。

在最新修订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中,删除了“(八)推行合同备案制度。合同双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基础处理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的,合同双方要及时签订变更协议并报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在解决合同争议时,应当以备案合同为依据。”意味着正式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这一项规定。

二、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三、施工合同的印花税双方都要缴纳吗?

凡是合同,印花税双方都要交。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是一种具有行为税性质的凭证税,凡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就必须依照印花税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指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可以分别确定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即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萍、权利许可证照等共13种。

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已经取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规定,也就是说所有类型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进行备案了。但仍然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进行缴纳的,一般是万分之三的印花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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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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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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