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陈文元律师
陈文元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73人
专家导读 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主流的法学理论对于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划分标准持既遂标准说。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构成该罪名的犯罪既遂。结果犯,也叫实质犯、实害犯是指认定犯罪既遂需要出现法定的危害后果。
{ArticleTitle}

一、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分析行为犯的既遂形态,首先就要确定危害行为的单复。根据犯罪行为的结构和特点不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单一危害行为和复杂危害行为。

我国刑法只规定有少数复杂危害行为的行为犯,而且复杂危害行为基本上是由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组成。一般来说,这类行为犯的既遂应以复杂危害行为均已实行为标志。如果行为人只是实行了手段行为,而尚未着手于目的行为,就不能认为是最充分地实现犯罪的构成要件件。最为典型的是那些聚众型行为的行为犯。如聚众斗殴罪,聚众淫乱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实行了聚众行为,那么就只能成立犯罪未完成形态。

二、聚众斗殴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 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十二)规定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规定[聚众斗殴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综上,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判断认定不具有法定效力,只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主流的法学理论采取既遂标准说,即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分在于犯罪既遂是否要求出现法定的实害结果或危害可能性(危险犯,结果犯的一种)。因此,判断一个罪的犯罪类型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需要分析该罪的犯罪构成,尤其是对于犯罪行为的判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一键咨询
  • 162****4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3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聚众斗殴罪属于犯罪吗
聚众斗殴罪是一个很严重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报复他人、争抢势力或者追求不正当利益等目的,纠集众人成团伙,互相实施暴力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在我国刑法里,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那么刑期就会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多次组织聚众斗殴;参与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上聚众斗殴,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如果在聚众斗殴中使用了武器,那么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累犯聚众斗殴怎么判刑累犯聚众斗殴判刑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累犯聚众斗殴怎么判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 【案例】 网吧好友的偶然相遇,再平常不过的一次见面打招呼,却引发一场不可收拾的斗殴。近日,杜集区人民对一起聚众斗殴案进行宣判,判处方龙犯聚众斗殴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9月20日21时许,同案人满兵、张波(二人已判刑)与大鹏一起酒后来到矿山集某网吧寻找曾经殴打过大鹏的“乐乐”,准备教训“乐乐”一顿。此时正在上网的小硕见到大鹏进来后,因互相熟悉,小硕便拍了大鹏头部一下当做打招呼,满兵以为小硕就是“乐乐”,上去就打小硕。 大鹏劝阻满兵,并告诉满兵“小硕不是乐乐”。满兵不顾劝阻依旧对小硕进行殴打,后被网吧工作人员阻止。被打的小硕给其表哥海洋打电话说自己被打,海洋赶到网吧与满兵发生打斗,后被人拉开。满兵心不甘,为了报复,便打电话告诉张波,让他纠集被告人方龙等人来打架。不一会,在该网吧北侧的路边,方龙等人持菜刀和剪刀将在路边说话的被害人海洋等5人砍伤,小硕在逃避追砍过程中摔倒,导致其右肱骨远端骨折,后方龙等人离开现场。经鉴定,其中两名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9月15日,方龙到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张庄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另查明,被告人方龙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6月29日被杜集区人民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系累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聚众斗殴罪属于什么犯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聚众斗殴罪被归类在妨害社会秩序管理罪这一大项之中。其次,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含义,其主要是指行为人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是其他不正当的利益诉求,集合众多人群,形成组织,相互之间以暴力方式进行殴斗,从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最后,对于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聚众斗殴罪是主犯吗聚众斗殴罪主从犯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聚众斗殴罪是否有主从犯之分 一、从理论上来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主犯是相对从犯而言的。 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其他在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是相对于积极参加者而言的。 从《刑法》第二十六条和九十七条的规定看,主犯和首要分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同样从犯与积极参加者也是不同的概念。聚众斗殴犯罪中的主从犯与刑法规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是不同的概念,同事二者之间并不冲突,也不存在对应。一般来讲,聚众斗殴犯罪中首要分子就是聚众斗殴共同犯罪的主犯,但个别积极参加者也可以构成主犯。因此,在既不存在冲突也不存在对应的情况下,排除聚众斗殴犯罪中的主从犯的区分是说不通的。 二、从法律规定上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评价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应主要从各共犯在共同犯意形成中和实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造成客观危害结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等方面来评判。认定主从犯的依据应是《刑法》第26条及27条规定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是区分主从犯的唯一法律依据。 聚众斗殴罪是共同犯罪,就应当适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适用共同犯罪中主从犯划分的规定。因为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属于刑法总则的规定,聚众斗殴罪则属于刑法分则规定。刑法总则的效力遍及刑法分则。如果聚众斗殴罪只区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不适用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划分,无疑是违反刑法总则效力的规定的。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主从犯如何区分 一、一般情况下,以下这类人可以认定为主犯: 1、起意者。一般来说,共同犯罪中,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2、犯罪的纠集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3、犯罪的指挥者。在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往往是互相配合的,这就需要有人协调共同犯罪的行为,这种人在共同犯罪中充当指挥者的角色,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4、犯罪的主要实行者, 即主要的实行犯。这些人虽然不像首要分子那样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但却是共同犯罪的积极参加者,或者是犯罪结果的主要责任者,应当认定为主犯。 二、从犯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7条的规定,从犯分为以下两种: 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这种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主犯的组织、领导、指挥下参加犯罪,直接实施危害行为,对犯罪结果的产生有直接的责任,但相对于主犯而言,他所起的只是次要作用。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一般具有这样一些特征: (1)对犯意的形成起次要作用,比如被他人劝诱或纠集,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附会或服从; (2)在具体实施犯罪中处于被支配地位; (3)没有实行犯罪中的一些关键重要情节,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较小; (4)经济犯罪中,不能主持分赃或者分得赃物较少。 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针对实行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实施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为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 (1)提供犯罪工具; (2)提供犯罪对象; (3)为实行犯带路,察看作案地点; (4)侵财犯罪中帮助实行犯调离财物所有者或监管者; (5)犯罪前允诺事后为实行犯运赃、窝赃、销赃。 可见,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从主客观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包括共同犯罪中的起意行为、所处的地位、实际参与程度、对危害结果的影响、对赃物的控制程度等。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聚众斗殴罪有主从犯吗,主从犯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聚众斗殴罪是否有主从犯之分 一、从理论上来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主犯是相对从犯而言的。 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其他在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是相对于积极参加者而言的。 从《刑法》第二十六条和九十七条的规定看,主犯和首要分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同样从犯与积极参加者也是不同的概念。聚众斗殴犯罪中的主从犯与刑法规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是不同的概念,同事二者之间并不冲突,也不存在对应。一般来讲,聚众斗殴犯罪中首要分子就是聚众斗殴共同犯罪的主犯,但个别积极参加者也可以构成主犯。因此,在既不存在冲突也不存在对应的情况下,排除聚众斗殴犯罪中的主从犯的区分是说不通的。 二、从法律规定上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评价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应主要从各共犯在共同犯意形成中和实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造成客观危害结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等方面来评判。认定主从犯的依据应是《刑法》第26条及27条规定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是区分主从犯的唯一法律依据。 聚众斗殴罪是共同犯罪,就应当适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适用共同犯罪中主从犯划分的规定。因为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属于刑法总则的规定,聚众斗殴罪则属于刑法分则规定。刑法总则的效力遍及刑法分则。如果聚众斗殴罪只区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不适用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划分,无疑是违反刑法总则效力的规定的。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主从犯如何区分 一、一般情况下,以下这类人可以认定为主犯: 1、起意者。一般来说,共同犯罪中,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2、犯罪的纠集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3、犯罪的指挥者。在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往往是互相配合的,这就需要有人协调共同犯罪的行为,这种人在共同犯罪中充当指挥者的角色,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4、犯罪的主要实行者, 即主要的实行犯。这些人虽然不像首要分子那样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但却是共同犯罪的积极参加者,或者是犯罪结果的主要责任者,应当认定为主犯。 二、从犯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7条的规定,从犯分为以下两种: 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这种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主犯的组织、领导、指挥下参加犯罪,直接实施危害行为,对犯罪结果的产生有直接的责任,但相对于主犯而言,他所起的只是次要作用。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一般具有这样一些特征: (1)对犯意的形成起次要作用,比如被他人劝诱或纠集,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附会或服从; (2)在具体实施犯罪中处于被支配地位; (3)没有实行犯罪中的一些关键重要情节,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较小; (4)经济犯罪中,不能主持分赃或者分得赃物较少。 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针对实行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实施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为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 (1)提供犯罪工具; (2)提供犯罪对象; (3)为实行犯带路,察看作案地点; (4)侵财犯罪中帮助实行犯调离财物所有者或监管者; (5)犯罪前允诺事后为实行犯运赃、窝赃、销赃。 可见,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从主客观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包括共同犯罪中的起意行为、所处的地位、实际参与程度、对危害结果的影响、对赃物的控制程度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聚众斗殴罪属于数量犯吗
聚众斗殴罪不是以次数、规模、后果来确定的,而是以个人为了报复、称霸或非法需求,召集群体互殴,严重冲击社会公共秩序为标准的。在确定罪名时,需要关注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具体行为以及对公众秩序的影响。在法治实践中,聚众斗殴罪的认定和量刑主要依赖于群体冲突和斗殴行为的确定,以及破坏程度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门槛。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犯聚众斗殴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客体是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能够构成此罪的是一般主体,但单位不能成为此罪的主体。而在实际认定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区分,聚众斗殴罪与一些相似犯罪之间的差异,这样才能更准确的进行定罪,之后也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聚众斗殴罪怎么量刑,聚众斗殴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这个罪名强调: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 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聚众斗殴犯法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聚众斗殴犯法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犯了聚众斗殴罪,最近麻烦的要死,我们大家都在想办法,咨询下聚众斗殴量从犯的认定
[律师回复] 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私怨宿仇、争霸一方、寻求刺激、纠集多人,成群结伙相互进行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罪是从1979年刑法典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分解而成的一种犯罪。本罪的法律特征有:
1、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且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即年满16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但实际能成为聚众斗殴罪的主体的,只能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其他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既可是一人,也可是几人,首要分子不一定要求其在现场进行组织、策划、指挥,未在现场但在背后进行组织、策划、指挥的,也可是首要分子;所谓“积极参加者”,是指在聚众斗殴罪中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积极实施犯罪的,如其他在聚众斗殴罪中作用较大、带头斗殴、直接致人伤害行为的犯罪分子。
2、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危害结果,有的是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有的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常见的动机是为哥们义气进行报复,或者是为了寻求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而公然蔑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出有因,即使以聚众的形式出现,也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如邻里民事纠纷引起的斗殴,邻村因争水、争地引起的械斗,不宜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3、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成帮结伙进行斗殴的行为。成帮结伙进行斗殴是指参加斗殴的其中一方的人数在3人以上,在自己所在一帮的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采用暴力方法进行厮打、殴斗、砍杀。如果有一方的人数少于3人,能否认定为聚众斗殴罪存在争议,容在文章的后面进行讨论。这里的帮或伙通常是2帮(伙),但也存在3帮(伙)以上相互斗殴的现象。
4、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聚众斗殴几个人才算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的构成人数多少判定在司法领域对所谓的"聚众"概念进行解读时,通常情况下会将其理解为参与人员数量众多,即参与群体规模达到三人及以上便足以构成聚众斗殴罪名成立所需的要件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参与群体中的每一方不必均为三人或以上的人数才能构成聚众斗殴。换言之,只要其中一方的参与人数达到了三人或以上,便可视为符合聚众斗殴的定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聚众斗殴主犯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聚众斗殴主犯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罪量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聚众斗殴二次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六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 一,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 (3)聚众斗殴带有性质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5.被害人同时有多处不同程度伤情的,被害人数的刑罚增加量按照最重伤情一人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还是结果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