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不管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二、杭州产假的天数标准
1、产假天数
(1)目前杭州怀孕女职工顺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98天上调至128天。
(2)难产(助娩产和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113天上调至143。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胎增加15天。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计划内、外流产统一按此政策享受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三、产假最新规定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们知道结婚生小孩是很多家庭都是会经历的事情,女性生产的时候是有产假的,男方也有陪产假期,根据地方差异,每个地方的产假天数都不会不同,但是合情合理的产假都是为了促进每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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