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况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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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离婚期间或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侵害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依照该法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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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况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现实中,仅仅是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工具与其它异性发生暧昧行为、偶然或偶发性的有一夜 情的发生,这种情形是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通俗的说法就是偶尔、次把次的出轨必然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但不符合法定的能主张损害赔偿的条件。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所以,即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离婚考量的一个元素,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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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
1、夫妻在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但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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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哪种情况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以为,只要夫妻一方有过错(如有第三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综上所述,在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并由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也不是不分或少分。法律中规定能够少分或不分财产的,仅仅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哪种情况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以为,只要夫妻一方有过错(如有第三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综上所述,在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并由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也不是不分或少分。法律中规定能够少分或不分财产的,仅仅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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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共同财产情况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共同财产情况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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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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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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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请问行贿达到多少金额或什么情况会目收财产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只要列入“失信黑名单”,就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和欠多少钱没有关系。
  同时限高令对自然人以及法人还包括以下措施:
一、限制高消费令
一、对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已于2010年5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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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情况离婚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夫妻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财产的情形主要有五种,包括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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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少分或不分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离婚期间或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侵害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依照该法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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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评价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何入手或者应从
[律师回复]
一、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应从财务指标入手。
二、财务指标公式:1.清偿能力比率。是衡量公司偿还短期债务能力的比率。清偿能力比率是对短期债务与可得到的用于偿还这些债务的短期流动资金来源进行的比较。(1)流动比率。显示公司用其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是最常用的清偿能力比率。其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反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证。一般认为2∶1的比例比较适宜。但是流动比率也不能过高,过高则表明公司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的获利能力。(2)酸性测试比率,也称速动比率。表示公司用变现能力最强的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酸性测试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2.财务杠杆比率。反映公司通过债务筹资的比率。(1)产权比率。反映由债权人提供的负债资金与所有者提供的权益资金的相对关系,以及公司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其计算公式为: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产权比率表示,股东每提供一元钱债权人愿意提供的借款额。在通货膨胀加剧时期,公司多借债可以把损失和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在经济繁荣时期,公司多借债可以获得额外利润。(2)资产负债率。反映债务融资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其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与财务风险有直接关系:资产负债率越高,财务风险越高;反之,资产负债率越低,财务风险越低。(3)长期负债对长期资本比率。反映长期负债对于资本结构(长期融资)的相对重要性。其计算公式为:长期负债对长期资本比率=长期负债÷长期资本。长期资本是所有长期负债与股东权益之和。3.保障比率。是将公司财务费用和支付及保障它的能力相联系的比率。利息保障比率表示公司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利息保障比率=息税前利润(EBIT)÷利息费用,或=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息费用。折旧和摊销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对以前发生的支出的调整,实际上仍然属于本年的现金流量,也可以用来支付利息费用。4.周转率。是衡量公司利用其资产的有效程度的比率。(1)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公司收账的业绩,说明应收账款年度内变现的次数。其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年销售净额÷应收账款。(2)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又称平均收现期。其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一年中的天数÷应收账款周转率,或=(应收账款×一年中的天数)÷年赊销金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这两个比率与公司的信用政策环境有密切联系。应收账款周转越快,销售实现距离实际收到现金的时间就越短,但过快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与过短的平均收现期可能意味着过于严厉的信用政策。账面上应收账款余额很低,却可能使销售额和相应的利润大幅度减少。(3)应付账款周转率。其计算公式为:应付账款周转率=年赊购金额÷应付账款。(4)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又称平均付现期。其计算公式为: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一年中的天数÷应付账款周转率,或=(应付账款×一年中的天数)÷年赊购金额。(5)存货周转率。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6)存货周转天数。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周转天数=一年中的天数÷存货周转率,或=(存货×一年中的天数)÷销售成本。存货周转越快,表明存货越具有流动性。但过快的周转速度可能是存货占用水平过低或存货频繁发生缺货的信号。(7)营业周期。是从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的这段时间。其计算公式为: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流动资产需要量的重要因素。较短的营业周期表明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有效管理。(8)现金周期。其计算公式为:现金周期=营业周期-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分析现金周期必须注意,该指标既影响公司经营决策又影响公司财务决策,并且人们可能忽略对这两种决策的错误管理。例如不及时付款,损失了公司信用,却能直接缩短现金周期。(9)总资产周转率。表示公司利用其总资产产生销售收入的效率。其计算公式为: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净额÷总资产。5.盈利能力比率。(1)毛利率。是公司的销售毛利与销售净额的比率。销售毛利是指销售净额减去销售成本的余额。销售净额为销售收入扣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及折让的差额。其计算公式为: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销售净额-销售成本)÷销售净额。毛利率是商品流通企业和制造业反映商品或产品销售获利能力的重要财务指标。商品流通企业商品的销售成本为商品的进价成本,而在制造业则为产品的生产或制造成本。当毛利扣除经营期间费用后即为经营利润。可见,毛利率反映了公司产品或商品销售的初始获利能力,保持一定的毛利率对公司利润实现是相当重要的。(2)销售利润率。是利润额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该指标表示,公司每销售一元钱产品所获取利润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销售利润率=利润额÷销售收入净额。运用该比率进行分析时,利润额习惯上使用利润总额,但由于利润总额不仅包括销售利润,而且包括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支等,造成分子和分母计算口径的差异。所以笔者建议,采用狭义的销售利润,这样得到的实际上是主营业务利润率,它是衡量一个公司能否持续获得利润能力的重要指标,对管理层决策更有价值。(3)投资回报率。是衡量公司综合效率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投资回报率=税后净利÷资产总额=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4)权益报酬率。反映股东账面投资额的盈利能力。权益报酬率=税后净利÷股东权益=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投资回报率×权益乘数。高的权益报酬率通常说明公司有好的投资价值,但如果公司运用了较高的财务杠杆水平,则高的权益报酬率可能是过高的财务风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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