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判刑幅度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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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的判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挪用资金罪判刑幅度是怎样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的具体表现形式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走私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对象通常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也包括客户的资金,一般是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属于公司或者企业财产的账内资金。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如果被告人挪用了尚未注册完成的公司资金,也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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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金额巨大幅度量刑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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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幅度是多少,减刑幅度是多少,减刑一般能减多少年
[律师回复] 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减刑也不能无限度的缩短犯罪分子的刑期,否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就会失去现实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对满足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减刑需要有一个减刑的幅度,那么对服刑人员减刑的幅度是多少针对这些问题,律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一般能减多少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犯罪分子符合,还没有提出减刑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网站的专业辩护律师,了解一下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多征地拆迁问题,委托律师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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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幅度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诸如此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量刑幅度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量刑幅度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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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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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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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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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减刑的幅度一般是多少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 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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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幅度多少可以减刑?
[律师回复] 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减刑也不能无限度的缩短犯罪分子的刑期,否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就会失去现实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对满足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减刑需要有一个减刑的幅度,那么对服刑人员减刑的幅度是多少针对这些问题,律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一般能减多少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犯罪分子符合,还没有提出减刑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网站的专业辩护律师,了解一下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多征地拆迁问题,委托律师为您专业解答
刑法减刑幅度是多少年?
[律师回复] 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减刑也不能无限度的缩短犯罪分子的刑期,否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就会失去现实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对满足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减刑需要有一个减刑的幅度,那么对服刑人员减刑的幅度是多少针对这些问题,律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一般能减多少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犯罪分子符合,还没有提出减刑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网站的专业辩护律师,了解一下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多征地拆迁问题,委托律师为您专业解答
我一叔叔的朋友因为聚会上喝的太多了,然后酒驾,最后被抓了,所以对于醉驾量刑幅度最大限度具体的是多少
[律师回复]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酒后,罚款1000-2000,扣证6个月(记分12分)
  
2、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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