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之中都包含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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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之中包含的内容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基金利息收入、社会保险待遇支出、以及社保转移支出等的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之中都包含哪些内容?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之中都包含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之中包含的内容主要有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

(1)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

(2)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

(3)基金利息收入。

(4)财政补贴收入。

(5)转移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

(7)下级上解收入。

(8)其他收入。

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分别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包括: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2)转移支出。

(3)补助下级支出。

(4)上解上级支出。

(5)其他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编制预算草案的政策依据,各项数字的计算依据,比上年预算及其执行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相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条件成熟时,也应尽快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失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工伤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生育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生育保险待遇支出、医疗费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三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预测以及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等因素,包括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等。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财政收支等情况,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本年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数变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及社会保险待遇标准变动等因素。社会保险待遇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象存量、上年度人均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等因素确定,同时考虑本年度变动情况;社会保险非待遇性支出预算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管理制度规定。

单位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等属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中的内容,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不纳入政府预算。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年度终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需要依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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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表之中都包含的内容包括参加险种、最低缴费基数、最高缴纳费基数、缴费比例、最低缴费金额、最高缴费金额等的相关内容。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在缴纳社保时,都需要结合社保缴费基数表的内容,来确定具体的社保缴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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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及逾期交房的免责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
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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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包含的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包含的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
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积与专用部分面积,对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比例或范围也需明确。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包括预售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装修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设施等。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时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数额,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房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于预售商品房时房屋尚在建造之中,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预售合同中就要明确规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预售方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产证并按预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10、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商标代理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标代理包含什么基本内容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商标代理人向被代理人提供有关商标管理;商标使用、商标策略方面的信息,并获得一定报酬的活动。提供服务的一方叫咨询方,也叫做供方,被服务的一方叫委托方,有的也叫受方。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有:
商标注册前的咨询服务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意图在于使其商标获得注册,从而取得。但是对于商标设计、命名、注册申请手续的法律规定该商标是否具备申请注册条件,有没有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已经在同类商品或相似商品上注册,商品出口国商标的保护制度,东道国禁止标志条例,有没有可能构成对的侵权行为,有没有商标诈欺行为存在等等,商标申请人难以全面掌握;商标代理人应为商标注册人提供申请前咨询服务,帮助其解决上述问题。
注册后的咨询服务 获准注册的商标在其使用过程中要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及经营策略问题。如商标转让、商标使用许可、商标广告宣传等等,都会涉及这些问题。商标代理人应就这些问题向商标注册人提供咨询服务,使其有效地利用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
代办申请服务
商标所有人决定申请商标注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办申请手续。
商标代理人提供代办申请服务,这是商标代理人的一项重要业务;商标代理人代办申请服务的过程是从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起,到商标获得注册批准后领取商标注册申请书,直到注册商标经过争议阶段成为“无争议商标”为止。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商标代理的首要任务。商标代理人在准备好文件后,应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以保证披代理人获得在先商标权。
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后,在审批过程中还要办理许多手续。如在商标审查阶段出现异议,代理人要答复商标管理机关提出的疑问,与审查人员或商标评审人员会晤,对异议进行答辩,并为此准备文件、证据等等。
如果对商标管理部门裁定不服,还要准备递交异议复审申请,并进行异议复审答辩。
在商标争议期间,代理人还要就商标的争议提出答辩。
商标权人在向外国申请商标注册的书面文件,应包括国内注册必备的文件及其译文外,还应附一份“权利转移证书”,即授权某外国代理人代自己履行注册手续和其他手续的证书。
其他服务
注册商标使用期间需要代理人提供各种服务:
1、代理签订合同
商标取得注册后;商标权人往往需要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者在一定条件下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商标代理人就要根据市场形势、被许可人与受让人的生产能力、技术条件等因素,帮助商标权人合理确定转让或许可条件,参加谈判和起草签署合同;在合同的标的、价款 、质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中,价款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敏感的.由于商标是无形资产,商标转让与使用许可的正确估价是比较困难的,对商标权人来说,委托有经验的代理人参加合同的谈判与签订是十分必要的。
2、申诉与诉讼
注册商标权人的专用权受到损害时,商标代理人可以接受商标权人的委托,依照当地法律程序提讼或请求主管机关给予保护。
3、日常事务的处理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所需处理的日常事务包括办理商标续展、变更、注销手续。代理人可以根据所在国法律向被代理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对商标日常事务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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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有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应包括社保基金语段收入项目、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和编制说明。社保基金预算表是社保机构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计划编制的财物收支项目计划。社保基金预算是政府机构的一种经常性预算,其编制反映了社保基金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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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基本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代理基本内容有哪些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3)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4)代理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代理商标业务。
通过代理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等商标事务的益处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去办理商标申请注册事宜,是绝大数申请人的明智选择。
(一)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决定商标代理的合理存在
一个理想商标顺利地申请注册成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时间长,环节多,连续性强。长济律师认为,对于缺乏商标知识的绝大多数申请人很难靠自身的能力去顺利的完成这些工作,而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正如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能给委托人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样,商标代理组织能够提供诸如商标咨询、商标设计、商标代理、商标法律顾问、商标侵权案件代理等服务。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费时费力
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等商标事务,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除交纳查询费、申请费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补助等大量费用,既麻烦且费用大。更关键的是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从而延误了时间。而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可得到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只交付代理费、查询费等即可,既省时又省力。
(三)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任何一家商标代理组织的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完全可以跨地区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选择一家信誉好、能力强、服务佳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委托,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较为容易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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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预案一般要包括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预案一般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破产预案一般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会计报表及亏损情况说明;
3、债权、债务状况;
4、资产处置方案;
5、职工安置渠道及费用标准;
6、拟核销呆、坏帐准备金数额等。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驳回的。
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
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
(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
(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表决权之行使固然要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但由于公司的意思表示是由多个股东表决权之行使汇集而成的,表决权之行使又必然介入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此种介入形式既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尊重和促进,又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限制和压抑。由此可见,表决权与自益权大异其趣,当属共益权之范畴。
(三)表决权为单独股东权。这是一股一表决权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诸国公司法之通例。
(四)表决权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前已述及,股东权为民事权利之一种,股东的表决权亦不例外。当表决权为公司所侵害时,股东得以此为由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并得对直接参与此种侵权行为之董事请求损害赔偿;当表决权为第三人所侵害时,股东得依侵权法的一般原则,向侵权人请求停止损害、排除妨碍和损害赔偿
在股东权益中,对股东最有价值的莫过于股利分配请求权和董监选举权,前者可满足股东的经济需要,后者则可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需要。而这两种权利之实现莫不以股东表决权之行使为前提。因为股东可通过表决权之行使,将内心的需要和愿望转化为法律上的意思表示,而众股东的意思表示依资本多数决原则又可上升为公司的意思表示即股东大会决议,并对公司自身及其机关产生拘束力。
可以说,舍去股东之表决权,股东大会制度将沦为具文,股东大会决议即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将无由形成,公司的运作秩序将会陷于紊乱,股东权之保护亦将无从谈起。因此,为强化股东权之保护,确保公司的健全经营秩序,必须加强对股东表决权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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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根据当月工资计算,但需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社保缴费即参与各类社保并支付保费,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费用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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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的基本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资金信托的基本内容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资金信托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资金信托,又称金钱信托,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资金信托的类型
信托机构在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单独管理信托资金,即称为单独管理资金信托;为了使受托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也可以采取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的做法,通常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1、单独管理资金信托
又可分为特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和指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其中,特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指定资金的运用方法及标的,包括投资标的类别、名称、数量、时期、交易价格等,信托机构并无裁量权。
其资金运用的范围包括:
存放金融机构的存款或信托资金;
投资国债或企业债券;
投资短期票券;
国内上市股票;
国内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定的业务。
而指定单独管理运用资金信托业务是指结合信托机构自身信托投资及土地开发业务专长,引导信托资金投资于政府编列预算执行的开发项目。
2、集合资金信托
按照接受委托的方式,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又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社会公众或者社会不特定人群作为委托人、以购买标准的、可流通的、证券化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统一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第二种是有风险识别能力、能自我保护并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机构为委托人,以签订信托合同的方式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
1)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
2)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3)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4)基础建设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要状况,在适当时期向社会(委托人)公开发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权证募集信托资金,并由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按经批准的信托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资金信托。
5)贷款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信托计划中或其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
6)风险投资信托,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所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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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包含哪几项基本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应包括哪几项基本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对于劳动者来说,不签劳动合同造成的影响会很多。像涉及职工核心利益的工资问题、社会保险、工时、加班费以及女工保护的特殊条款等,这些都会对职工造成一定伤害。“有劳动关系必须签合同。为完成一件工作,一个月两个月也可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可长可短,但是不能以时间短为理由不签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
一,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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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在这三个方面的权利中,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主导地位,是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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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居间协议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居间协议】慎签房产居间协议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和正式的购房合同相比,很多人对房产居间协议并不太重视,有些中介为了游说买卖双方签订居间协议,会将其介绍为初步的协议,一切以购房合同为准。殊不知,居间协议作为一份合同,从签订时起就发生效力了。
对于购房合同,很多人已经知道需要所有房屋的共有人签字,但是居间协议作为一份初步的合同,共有人能否代替其他所有人签字呢?
让我们先从一起案例看起:一套二手房的登记权利人是父女两人,父亲代女儿和买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收取了5万元定金。
协议约定:在居间协议签订卜天之内,父女二人与原告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类似合同。
同时父亲承诺:若女儿不同意出售房屋导致不能签署买卖合同,则父亲愿意承担《居间协议》的双倍返还定金赔偿责任。后来,女儿果然不同意签订买卖合同。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遂起纠纷。
这讼的争议点有两个:
1、共有人一人签字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2、出售人承诺其他共有人同意签署买卖合同的定金办议是否有效?
提示
1:
未经共有人同意 代签《居间协议》无效
这种代签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做出的法律行为既不是有效的,也不是无效的,而是出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
如果这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没有经过共有人事前的授权,或者是事后的追认,那么买房人是不能根据这个居间协议要求对方承担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也不能根据这份协议要求共有人承担违约责任的。 (当然这个案例中,因为有那位父亲的承诺书而有所不同)。
所以,买房人在和出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时,必须要求全部权利人签字。或者要求签字人承诺如果其他共有人不签字,他愿意承担定金的法律责任。尤其在房价不断上涨时,只有这样约定才能避免卖方以未经全部共有人同意为由,反悔不卖房屋。
提示
2:
应要求签字人书面承诺承担定金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曾经承诺“出售房屋,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收取定金已取得共有的授权,若因共有人拒绝出售该房屋而导致本人及代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未能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则本人承担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所约定的定金双倍返还罚则”。这是对别人是否做出一定的行为做如的保证,这种保证他人做出一定行为的承诺是这位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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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的费用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哪些费用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呢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述目录和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或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有哪些申诉渠道依据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房产居间协议的基本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居间协议】慎签房产居间协议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和正式的购房合同相比,很多人对房产居间协议并不太重视,有些中介为了游说买卖双方签订居间协议,会将其介绍为初步的协议,一切以购房合同为准。殊不知,居间协议作为一份合同,从签订时起就发生效力了。
对于购房合同,很多人已经知道需要所有房屋的共有人签字,但是居间协议作为一份初步的合同,共有人能否代替其他所有人签字呢?
让我们先从一起案例看起:一套二手房的登记权利人是父女两人,父亲代女儿和买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收取了5万元定金。
协议约定:在居间协议签订卜天之内,父女二人与原告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类似合同。
同时父亲承诺:若女儿不同意出售房屋导致不能签署买卖合同,则父亲愿意承担《居间协议》的双倍返还定金赔偿责任。后来,女儿果然不同意签订买卖合同。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遂起纠纷。
这讼的争议点有两个:
1、共有人一人签字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2、出售人承诺其他共有人同意签署买卖合同的定金办议是否有效?
提示
1:
未经共有人同意 代签《居间协议》无效
这种代签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做出的法律行为既不是有效的,也不是无效的,而是出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
如果这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没有经过共有人事前的授权,或者是事后的追认,那么买房人是不能根据这个居间协议要求对方承担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也不能根据这份协议要求共有人承担违约责任的。 (当然这个案例中,因为有那位父亲的承诺书而有所不同)。
所以,买房人在和出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时,必须要求全部权利人签字。或者要求签字人承诺如果其他共有人不签字,他愿意承担定金的法律责任。尤其在房价不断上涨时,只有这样约定才能避免卖方以未经全部共有人同意为由,反悔不卖房屋。
提示
2:
应要求签字人书面承诺承担定金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曾经承诺“出售房屋,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收取定金已取得共有的授权,若因共有人拒绝出售该房屋而导致本人及代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未能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则本人承担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所约定的定金双倍返还罚则”。这是对别人是否做出一定的行为做如的保证,这种保证他人做出一定行为的承诺是这位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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