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生育保险费用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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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社保生育保险费用实行定额标准,分不同的生产阶段支付不同标准的生育保险医疗费。在女职工进行生育时,也会有相应的产假和生育津贴。具体生育津贴的发放会根据不同的生产情况进行补贴。
东莞社保生育保险费用是多少

一、东莞社保生育保险费用是多少?

社保生育保险费用的支付标准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分娩的医疗费:1900元(含产前检查费,下同);

(2)难产分娩的医疗费:2100元;

(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3500元;

(4)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20%费用;

(5)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400元;

(6)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每人次200元。

二、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流产的,一次性支付300元;引产的,一次性支付1500元;经产道分娩的,一次性支付3000元;剖宫产或多胞胎的(含多胞胎剖宫产),一次性支付4000元。

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一般女职工在进行生育的时候,如果符合遵循了国家的计划生育规定和满足在生育过程中已缴纳了六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则可以根据相关生育政策中规定的标准,报销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每生多一胎,则可以根据相关的标准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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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情形由个人到机构办理
  但有三种情况,参保人应在出院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即在职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手续(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结束后一年内,直接向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未能在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因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或社保卡不具备金融账户等原因导致无法直接拨付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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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一)项应当支付外,第
(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ttttt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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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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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结婚了,最近和老公有生小孩的打算,但是不知道东莞社保生育保险2017年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有没有人科普一下?
[律师回复] 东莞社保生育保险2017待遇报销项目:
1、产前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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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流产术: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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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复通术:4000元。
4、第一批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定点收治医院结算标准参照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执行。
2017年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落地,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不论一孩、二孩,只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都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一般都是可以在医院直接现场报销的。但有三种情况,参保人应在出院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情形
1、在职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手续(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结束后一年内,直接向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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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未能在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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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因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或社保卡不具备金融账户等原因导致无法直接拨付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东莞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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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一)项应当支付外,第
(二)项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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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ttttt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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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一)项应当支付外,第(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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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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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东莞的社保中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首先得要有社保,其次要确保用人单位是否有办了生育保险,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等。除此之外,自由职业者是没有生育保险费的,是要自己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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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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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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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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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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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ttttt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一)项应当支付外,第(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东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一)项应当支付外,第
(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ttttt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一)项应当支付外,第(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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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社保生育保险必须由公司缴纳吗
在东莞生育保险必须由公司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讲,无法参加生育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以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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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朋友的姐姐在东莞升了个宝宝,最近在申请办生育保险,那么请问东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是在当地社区吗?
[律师回复] 办理条件:
1、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参保人;
2、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3、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办理资料:
1、《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2、《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
3、产前检查记录页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4、社保卡;
5、身份证;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即可。
咨询专区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就医确认?为什么要办理?
【回复】: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即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登记。登记后才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咨询电话12333。
二、东莞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需准备哪些资料?需缴费一年后才可以办理吗?
【回复】:根据东莞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参保人可以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办理时候需准备《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产前检查记录页等资料。
三、在东莞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去哪里办理?
【回复】:参保人到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完整无误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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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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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险报销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一)项应当支付外,第
(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ttttt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一)项应当支付外,第(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东莞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东莞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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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一)项应当支付外,第
(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ttttt  
1.您要确定您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若没有办理,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给予一定待遇。  
2.广东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一)项应当支付外,第(二)项至第
(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5.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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